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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生态环保督察组对山西开展“回头看”动员会召开

来源:山西日报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8-11-07 11:08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对山西开展“回头看”工作动员会在太原召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山西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11月6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山西省开展“回头看”工作动员会在太原召开,督察组组长朱之鑫、副组长黄润秋就做好督察“回头看”工作分别作了讲话,山西省委书记骆惠宁作了动员讲话,会议由山西省省长楼阳生主持。

  朱之鑫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亲自推动,身体力行,通过实践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为全党全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中国的根本遵循。

  建立实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涵。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亲自倡导并推动这一重大改革举措,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每个关键环节、每个关键时刻都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审阅每一份督察报告,要求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发展。

  2018年5月至7月,对10个省(区)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的“回头看”取得显著效果。为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解决问题,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今年还将对部分省份开展第二批“回头看”,并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领域,同步统筹安排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第二批“回头看”总的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标本兼治、依法依规,对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紧盯不放,一盯到底,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不达目的决不松手。同时,通过重点领域环境保护专项督察,进一步拧紧螺丝,强化震慑,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强大助力。

  朱之鑫强调,这次“回头看”主要督察山西省委、省政府部署推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情况,省级有关部门整改责任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地市级党委和政府整改工作具体实施情况。重点盯住督察整改不力,甚至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和“一刀切”等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点检查列入督察整改方案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及其查处、整治情况;重点督办人民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重点督察地方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此次“回头看”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始终坚持聚焦重点,始终坚持精准深入,始终坚持严查“一刀切”问题。山西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积极配合督察组工作,确保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完成。

  骆惠宁表示,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来山西开展“回头看”,体现了党中央对山西绿色发展的重视和支持,将为山西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山西提供强大动力。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支持配合督察组开展工作。要以这次“回头看”为契机,狠抓整改深化。坚持真改实改,确保改到位;坚持精准治理,不搞“一 刀切”。要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进入新阶段。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山西省在“两转”基础上全面拓展新局面提供有力支撑。

  会上,黄润秋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就督察组全体成员严格执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试行)》,接受社会监督做了表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有关人员,山西省党政班子其他领导成员参加会议,山西省人大和政协主要领导,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的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地方高级人民法院、省级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太原市党政主要领导及班子其他领导成员列席会议,其他地市党政主要领导和班子其他领导成员,以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当地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列席会议。

  根据安排,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18年11月6日-12月6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351-3805000,专门邮政信箱:山西省太原市A1811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处理。(记者 陈俊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