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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安排部署“以案为鉴,筑牢防线”警示教育活动

来源:山西检察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8-11-21 08:23

11月19日,山西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警示教育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景海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崔国红主持会议,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郭普宣读关于在全省检察机关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省纪委监委派驻省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李国敏宣读关于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违纪违法案件情况通报。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省院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干警在主会场参会,各市(分)院和基层院的全体干警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贯彻中央、省委有关精神,开展“以案为鉴,筑牢防线”专题警示教育活动,深刻汲取典型违纪违法案件的教训,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积极践行“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地把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引向深入,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履行好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责,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景海在讲话中指出: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警示教育活动的紧迫感、责任感。

  一要充分认识到,开展警示教育是落实讲政治的必然要求。全省检察人员要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充分认识警示教育的重大政治意义,增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牢记党员第一身份,自觉用《党章》规范言行,用党的“六大纪律”来约束自己,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打牢思想政治根基,确保政治上永远合格。

  二要充分认识到,开展警示教育是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的迫切需要。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人员作为监督者,必须首先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全省检察机关必须从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高度,充分认识违纪违法行为给检察机关带来的严重危害性,扎实搞好警示教育活动,努力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检察人员在思想上受到洗礼,灵魂上受到触动,自觉做到敬畏党纪、敬畏国法、敬畏权力,公正廉洁地为人民掌好权、执好法,努力争做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官。

  三要充分认识到,开展警示教育是争创一流检察工作业绩的重要保证。建设一支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是落实高检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扎实推进“四大活动”、推动新时代全省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的基础和保障。我们必须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高度,充分认清警示教育活动的极端重要性,全身心投入到活动中去,主动接受洗礼。

  二、深刻吸取教训,深入查摆问题,持续深化整改落实。

  一要真学习,切实把党纪国法牢记于心。各级党组织要抓好思想教育这个先导,把省委政法委部署的8个规定动作与省院党组确定的“五个一”活动有机融合起来,认真抓好典型违纪违法案件的集中学习讨论活动,认真抓好党内重要法规的专题辅导和知识测试,认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讲授廉政党课、开展廉政谈话、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引导全体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要立行立改,着力从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抓起,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做起,切实把政治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把“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深深烙在脑海中。

  二要真反思,切实把突出问题找准找实。全省检察机关要克服侥幸心理和松懈麻痹思想,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违纪违法案件,对号入座、对镜审视,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查找存在的差距和问题,认真撰写剖析材料和学习心得。要持之以恒开展正风肃纪活动,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态势。要强化领导干部的示范作用,率先垂范,带头查摆整改问题,确保教育活动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取得扎实成效。

  三、以警示教育为契机,强化“三基建设”,夯实检察队伍根基。

  一要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各级院党组要务必重视起来,认真研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结合机构改革,有效整合基层党组织,配齐配强党组织负责人,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上水平上台阶。

  二要注重基础工作。各级党组织都要把基础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对照《党章》和《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一条一条抓落实,特别是要抓好“三会一课”、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起,提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从严管党治党,就必须从基础性的事务抓起、做起、严起,切实扛起责任,大胆履行好职责。

  三要加强本领建设。要沉下心来,积极钻研本职业务,多办案、办好案、办精品案。要把讲政治、讲责任、讲能力放在首位,进一步健全各类人员的绩效考核机制,完善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及奖惩措施,推动检察工作本领的提升。

  四要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检察人员担负着维护国家宪法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践行者、守护者,必须始终做到忠诚、公正、清廉、严明。全省检察人员都要朝着这一目标去努力,自觉改造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自觉培育职业精神,抵制不良风气和腐败诱惑的“围猎”。自觉锤炼党性、涵养政德,培养高尚的生活情操,永葆共产党员和检察人的政治本色。

  


省院党副书记、副检察长崔国红主持会议

  


  省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郭普宣读《关于在全省检察机关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

  


  省纪委监委派驻省院纪检监察组组长、省院党组成员李国敏宣读《关于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违纪违法案件情况通报》


  省检察院将于2018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在全省检察机关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警示教育活动,活动内容包括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进行一次案例集中通报、观看一次警示教育专题片、参观一次警示教育基地、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