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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安排部署“以案为鉴、筑牢防线”专题警示教育活动

来源:山西高院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8-11-22 08:31

  为扎实开展全省法院队伍集中整肃活动,根据省委书记骆惠宁“在全省政法干警中开展警示教育”的批示精神和全省政法系统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安排,11月20日,省高院组织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全省法院“以案为鉴、筑牢防线”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党组书记孙洪山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时代党的建设要求,深刻认识和汲取典型违法违纪案件的沉痛教训,按照省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从现在起到12月底,集中一段时间在法院系统深入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全面推进全省法院反腐败斗争和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向纵深发展。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杨霄宣布全省法院“以案为鉴、筑牢防线”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对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工作步骤进行部署。

  


  孙洪山在讲话中指出:

要深刻汲取教训,充分认清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全省各级法院和广大干警必须对队伍中存在的司法腐败现象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对发生案件所暴露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要求和省委政法委的工作部署上来,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增强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模糊认识、麻痹思想和消极情绪,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刮骨疗毒的决心,大力推动专题警示教育活动,促进全省法院革弊立新、风清气正,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以良好的作风和形象取信于民。各级法院党组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旗帜鲜明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定不移地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违纪违法干警,坚决做到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

  孙洪山要求:

要注重整改实效,扎实推进专题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全省法院要坚持问题导向,树立整肃意识,以“6·03”和“5·17”案件为镜鉴,紧紧围绕法院队伍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既要提高思想认识、严明纪律作风,更要解决突出问题,见到整改实际成效。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大力加强思想教育。把讲政治放在第一位,站稳政治立场、提高政治能力、强化政治担当,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教育引导干警以案为鉴,深刻反思、汲取教训,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突出专题警示教育重点,切实抓好问题查改。各级法院要认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全面对照检查,有什么问题就集中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解决什么问题,哪里问题严重就集中整治哪里,坚决防止掩饰矛盾,坚决防止面面俱到,坚持防止避重就轻,坚决防止走过场。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管党治党“一把手”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要坚持挺纪在前,全面加强法院队伍纪律建设。各级法院要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肃政治生活,严明纪律底线,严格监督管理,全体干警要切实强化法纪意识、制度意识、底线意识。严格纪律规矩,坚决挺纪在前,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严格依纪依法处理,严格依纪依规问责,对司法腐败“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孙洪山强调:

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加强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全省法院要把专题警示教育活动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重大的政治考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指导,高标准、严要求、大力度推进,确保专题警示教育深入开展。加强组织领导,对存在的问题能立即纠正的立即纠正,不能立即纠正的要列出整改清单以及时间表、路径图、任务书、责任状。凡是整改活动开展得不认真、不得力、走形式、走过场的,院领导要承担领导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承担直接责任。加强督导检查,要结合政治督察、司法巡查,采取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推动落实;对查摆问题走过场、发现问题不整改、查处工作不到位、制度建设不落实的,要严肃批评,责令返工补课;对问题突出、整治不力的,要对主要领导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要迅速采取组织措施。加强统筹协调。把开展警示教育与巡视整改、队伍整肃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执法办案责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内设机构改革等工作结合起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把警示教育成果转化为强大动力,推动法院工作深入开展。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朱明在主持会议时强调,全省法院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警示教育活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立行立改、整章建制,切实把警示教育活动抓实抓好;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推动全省法院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在主会场参加会议的有省法院副厅级以上领导、省院机关全体干警、驻院纪检监察组全体同志和院属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各中、基层法院设立分会场,全省法院共700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