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举行证券案件审理专题座谈会
来源:山西高院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8-12-12 09:3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枫桥经验”,落实全国证券期货多元化解机制推进会议精神,提高证券案件审判质量,山西高院举办了证券纠纷案件审理专题座谈会。
2018年12月8日,利用周六休息时间,在党组成员、副院长翟瑞卿同志的召集下,省法院和太原中院从事证券案件审判的法官就我省法院近期审理的一批证券期货案件进行了集中研讨,省法院、山西证监局、太原中院共32人参加了座谈,会议由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赵斌主持,翟瑞卿同志以及山西证监局副局长王润平同志分别在会上提出要求。
翟瑞卿同志在会上指出,推进证券期货多元化解机制是落实枫桥经验的有力举措,构建党委牵头、政府配合、法院主导、全社会参与的多元化解模式,可以大力提高法院审判工作质效,提高全社会化解矛盾的能力。
翟瑞卿同志重点指出:一要创新审判工作模式,通过邀请证监局专业人士参加案件讨论分析,提供专业意见,结合对全国法院案件大数据统计分析,有力拓展案件研究的方式方法。二要畅通沟通联络渠道,引入证券行业专业理念,便于全面了解掌握案件全方位信息,提升案件审判的质量。三要树立民事审判领域司法理念,认真分析民事、商事领域审判司法理念的共性和特性,准确定位法律司法解释价值取向,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问题,用维护社会金融稳定的政治站位来审判案件,做到惩处违法与促进山西转型发展有力结合。四要实现案件类型化专业化审判,培养专业化审判队伍,提升法官宏观分析问题的能力以及专业化水平,通过专业化审判,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
王润全同志从法院与证监系统的沟通交流、审判工作与行政监管工作的协调配合、提升队伍专业素养等方面进行了交流。证监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别就融资融券、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政处罚等问题提供了专业意见。
参会人员一致表示,通过此次创新型的座谈会议形式,有力解决了审判过程中的许多审判实务问题,统一了裁判思路和方法,收到了很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