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政法要闻 > 中央政法要闻 >

陈一新:新时代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再出发

来源:中国长安网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8-12-29 08:49

  窗外寒风凛冽,室内热情高涨。12月28日晚,中央政法委在机关大会议室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暨第二次“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展示会”。

  会议的主题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引领新时代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再出发。经过精心准备和两轮推荐评选出来的中政委7个厅局单位负责同志先后发言,畅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认识体会,并结合工作职责,提出了贯彻落实想法建议。

  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在会上也作了学习体会发言。

  


  听了陈一新的讲话,长安君感到,这是一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辅导报告。讲话中提出的深化改革的六个“再”字,释放出推动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再出发的强烈信号。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全面回顾了改革开放的光辉历程,全面总结了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全面揭示了改革开放的宝贵经验,庄严宣示了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崇高使命。这是一篇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真理光芒的纲领性文献,是新时代改革开放再出发的宣言书、动员令。我们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弘扬伟大改革开放精神,把新时代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向前进。

  改革意志再强化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改革开放已走过千山万水,但仍需跋山涉水,摆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面前的使命更光荣、任务更艰巨、挑战更严峻、工作更伟大。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山路更陡。要坚定信心、下定决心、保持恒心,勇攀新时代政法领域改革的高峰。

  ——要增强全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的信心。改革开放40年来,政法领域改革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取得了历史性成就。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战线做成了想了很多年、讲了很多年但没有做成的改革,是当之无愧的改革“排头兵”。我们要认真总结政法领域改革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以此凝聚共识、增强信心,汲取奋勇前行的强大力量。

  ——要坚定全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的决心。改革开放每一步都不是轻而易举的,未来必定会面临这样那样的风险挑战。政法机构改革、司法人员分类、司法职业保障这些难啃的硬骨头,只要我们下决心了,都是能够啃下来的。时代只会眷顾坚定者、奋进者、搏击者。我们要始终保持这么一股劲,这么一种敢为天下先的精神,以更大的决心推动新时代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走得更稳、走得更远。

  ——要坚持全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的恒心。改革开放是一场永远在路上的接力跑,需要一棒一棒接着跑。行百里者半九十。我们决不能有半点骄傲自满、固步自封,也决不能有松松劲、歇歇脚的想法。必须面始终坚持方向不变、道路不偏、力度不减,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持之以恒把政法领域改革进行到底。

  改革理念再深化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总结的“九个必须”是改革开放40年积累的宝贵经验,是党和人民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也是全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必须牢固确立的基本理念。我们要深刻领悟精髓,廓清思想迷雾,确保新时代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沿着正确方向前行。

  


  ——要深化对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认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是全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的根本保证。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彻和体现到改革全过程、各环节,完善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体制机制和实现形式,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抓落实的能力,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要深化对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认识。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也是改革开放的初心和使命。改革开放的40年历程清晰勾勒出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民生逻辑”和“人民至上”的执政情怀。要始终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新时代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取向,把人民群众福祉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作为制定政策的依据,充分激发蕴藏在人民群众中的创造伟力,让人民群众成为改革的最有力参与者、最重要评判者、最广大受益者。

  ——要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认识。方向决定前途,道路决定命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当代中国大踏步赶上时代、引领时代发展的康庄大道,必须毫不动摇走下去。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之所以能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就在于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坚定不移走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被任何干扰所惑,该改的、能改的我们坚决改,不该改的、不能改的坚决不改。

  改革格局再拓展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只有顺应历史潮流,积极应变,主动求变,才能与时代同行,要求形成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全面改革开放新格局。当前,政法领域改革已进入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变革的新阶段。我们要加强统筹谋划和协调推进,形成全方位深层次政法领域改革新格局。

  ——改革目标要更有高度。要站在政治和全局高度,准确把握政法领域改革的前进方向。要着眼于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政法制度体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着眼于加强和优化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政法机构职能体系,为新时代政法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要着眼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提高服务政治安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反腐败斗争、服务对外开放的能力,加快推进政法工作体系和工作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障。

  ——改革领域要更有广度。从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到全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不仅仅是名称的改变,更是改革内涵、外延的重大变化。当前,改革已从法院、检察院的集中改革向党委政法委、公安、国家安全、司法行政等全方位改革发展,不仅辐射到政法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而且延伸到社会治理创新、现代科技运用、涉外法律服务,政法领域改革越来越广。要深入把握新时代改革规律特点,厘清各项改革任务之间的整体关联性、层次结构性、先后时序性,确保各项改革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协同配合,提升政法领域改革整体效能。

  ——改革举措要更有力度。当前我国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复杂程度、艰巨程度前所未有。同样,政法领域改革也由微观的体制机制问题,上升到宏观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层面,触及政法事业长远发展的根本性问题,触及深层次利益格局调整和制度体系变革。要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闯难关,采取更有靶向性、更有突破性、更有开创性的有力有效举措,坚决破除阻碍政法事业深入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和利益固化藩篱,不断把改革引向深入。

  改革任务再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拿出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确保各项重大改革举措落到实处。我们要以只争朝夕、时不我待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抓好改革落实上下真功夫,蹄疾步稳、步步为营、久久为功,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要加快推进政法机构改革。要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体制为目标,健全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构建起党领导下政法机关各司其职、配合有力、制约有效的工作体制。要以完善政法组织体系为目标,遵循政法机构设置规律,加强专门法院检察院建设,探索深化跨行政区域法院检察院建设,构建起适应国家发展战略需要的政法机构体系。要以提升政法机关战斗力为目标,深入推进政法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优化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让政务、业务运行更加顺畅高效。

  ——要加快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要增强司法公正性,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构建权责统一、规范有序的司法权运行新机制,让司法人员集中精力尽好责、办好案,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产品。要增强司法高效性,加快构建立体化、多元化、精细化的诉讼程序,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解决好“案多人少”难题,让司法公正更快实现。要增强司法权威性,创新完善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工作体制机制,把证据砸实、把法律用准、把案件判明、把裁判兑现,让人民群众对法治更信仰。

  ——要加快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要严格执法,坚决依法打击处理挑战法律权威、挑衅公共秩序、危害国家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社会主义法治权威。要更加注重约束权力,健全执法司法权运行监督制约体系,加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切实解决执法乱作为、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更加注重保障权利,完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保护机制,坚决防止侵犯企业和公民合法权益,为经济健康发展、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要加快推进政法公共服务改革。要突出“普惠均等”,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把法律服务延伸到城乡社区居民身边,促进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困难群体倾斜。要突出“方便快捷”,深化政法机关“放管服”改革,总结推广“马上办、就近办、网上办、一次办”、“刷脸办”等做法,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高品质公共服务。要突出“智能精准”,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化、智能化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时化、定制化、个性化的法律服务。

  改革方法再创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开放是前无古人的崭新事业,必须坚持正确的方法论,在不断实践探索中推进。我们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有机结合,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改革方法论,推动新时代政法领域改革进入新境界。

  ——要更加注重顶层设计。顶层设计是管全局、指方向、打基础的蓝图规划。改革能不能做到协同推进,顶层设计是前提。要强化引领性,增强问题意识、时代意识、战略意识,加强整体规划,真正向前展望、超前谋划、提前布局。要强化耦合性,使各单位改革、各项改革任务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实际成效上相得益彰。要强化操作性,既统筹考虑战略、战役层面的问题,又重点考虑战斗、战术层面的问题,确保改革方案接地气、能操作、有实效。

  ——要更加注重基层创新。改革的源头活水在基层,创新的澎湃动力也在基层。部署推进改革要调动地方积极性创造性,鼓励各地因地制宜,用新思路应对新情况、用新办法解决新问题。研究制定政策要坚持统一性和差异性相结合、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不搞一刀切、齐步走,为各地探索留出足够空间。要尊重和保护基层首创精神,完善落实容错机制,激励基层积极作为,鼓励大家争当改革促进派、实干家,让小体量撬动大能量、以微创造推动大变革。

  ——更加注重系统集成。随着政法领域改革进入新阶段,各自为战的“碎片化”改革已难以适应需要,必须加强改革有效举措的系统集成。要及时总结各地的新探索新创造,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和领域实现改革举措系统集成,善于从众多个别经验中发现一般共性,从一般共性中提炼出普遍适用的规律性做法,并及时上升为制度规范。要通过创新交流会、现场会、新媒体等方式,总结宣传推广一批先进典型经验,把一地的探索变成各地的共同财富,把点上的“盆景”变成面上的靓丽“风景”。

  改革红利再释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切改革归根结底都是为了人民,是为了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全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就是要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增进人民福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要让群众得实惠。要把事关群众福祉的改革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坚持从老百姓最恨、最怨、最烦的事情改起,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切身感受到环境更安全、司法更公正、服务更便捷、生活更幸福。要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产权司法保护,营造鼓励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让社会成员的创造活力竞相迸发。

  ——要让干警减负担。要深化政法职业保障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政法干警职务序列改革,健全落实与之相配套的各项待遇政策,提升干警职业认同感、尊荣感。要健全依法履职免责、履行职务受侵害保障救济、不实举报澄清等制度,解除干警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后顾之忧。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痕迹主义”,清理取消不科学、不合理的考评指标,给广大干警减负松绑。要推进司法辅助事务外包、政法工作智能化建设,把干警从重复性劳动、无谓性事务中解放出来。

  ——要让体制添活力。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充分彰显我国司法体制机制的强大活力。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充分发挥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五治”作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构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