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来源:山西日报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9-02-13 15:24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在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孙洪山
2018年,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的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正确指导下,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审判执行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山西实现振兴崛起、塑造美好形象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56540件,审执结432318件,同比分别上升5.66%和6.75%,以结案率94.69%的成绩在全国法院系统排名第3位。省高院受理各类案件8967件,审结8390件,均为历史新高。
一、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重点,积极推进平安山西建设
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切实维护我省长治久安和社会稳定。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一审案件25328件,审结23886件。
扫黑除恶取得阶段性成效。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贯彻省委决策部署,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指导意见》《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指引》等指导性文件,推动各级法院依法、高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受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538件,一审审结334件。其中,闻喜“盗墓黑帮案”被评为2018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之一。坚持刀刃向内,对涉黑涉恶犯罪及减刑假释案件进行“回头看”,深挖彻查法院系统“保护伞”,对违规违纪干警予以严肃处理。
从重从严维护稳定。严厉打击各类危害政治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依法审结故意杀人、抢劫、涉枪涉爆等犯罪案件814件;开展打击毒品犯罪专项行动,审结涉毒案件1941件。保持打击贪污腐败的高压态势,审结一审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521件。审理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犯罪案件390件,有效维护了群众财产安全。
依法从宽促进改造。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罪责刑相适应,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犯以及具有自首立功、认罪认罚等情节的6601名被告人适用了缓刑等非监禁刑,803人被依法免予刑事处罚。进一步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工作,8953名正在服刑、改造良好的罪犯被依法予以减刑、假释。
二、以忠实履行审判职能为根本,全力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和经济转型发展,找准司法服务的着力点和结合点,为助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履职尽责。
积极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依法稳妥审结民间借贷、证券期货、互联网金融等案件32919件,有效化解防范金融风险。积极服务乡村振兴和精准脱贫,审结土地承包流转、林权转让等涉农案件1810件。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司法保护,审理民事、行政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9件,审结非法采矿、盗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一审案件299件,全力守护“绿水青山”。
着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全年共受理商事一审案件124932件,审结117931件。落实中央、省委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省高院出台《关于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高效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与省工商联共同搭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服务保障平台。依法审结涉及各类经济主体的买卖合同、股权转让、企业改制、物权纠纷等案件49571件,促进形成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全力保障经济转型发展。强化破产审判功能,推动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审理破产清算、重整案件99件,有力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顺利进行。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出台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实施意见,切实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392件,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
促进社会管理法治化。健全完善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制度,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受理各类行政一审案件4417件,审结4156件。探索建立行政审判案例指导制度,公布2017年行政审判白皮书,在统一行政裁判尺度的同时,服务法治政府建设。
三、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为使命,努力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创新完善司法便民措施,依法保障民生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诉讼服务提档升级。省高院建立了集立案审查、信访接待、投诉举报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诉讼服务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一站式、信息化便捷诉讼服务。各级法院大力推行网上立案、预约开庭、巡回审判、远程视频接访等诉讼服务,努力减轻人民群众诉累。
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充分运用司法手段促进解决“米袋子”“菜篮子”“药瓶子”安全,审结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418件。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审结婚姻家庭、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案件57652件。全面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针对家庭暴力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23件;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依法减免缓诉讼费4500余万元,办结司法救助案件1025件,切实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格局。积极打造“分调裁”一体化的三级诉调对接、繁简分流、多元化解工作格局,诉前调解各类纠纷1.7万余件。深化家事审判改革,调解各类家事纠纷24474件,家事审判“山西模式”受到全国妇联的充分肯定,中央电视台三次以专题报道的形式予以宣传推广。
四、以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为目标,坚决维护群众胜诉权益
对标“基本解决执行难”核心指标,全力开展执行攻坚。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35080件,执结125057件。
强化联合信用惩戒。省委、省人大高度重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惠宁两次对执行攻坚作出重要批示,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为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了坚强保障。加强信用联合惩戒,“晋立信”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上线运行,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8万例,司法拘留3495人、罚款151人,宣判拒执犯罪164案,让违法失德者寸步难行的惩戒格局基本形成。
全面提升规范化水平。全力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实施执行办案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精准管理到案、到人,通过跟踪筛查、定期考核、通报督办,执行办案质效指标的全国位次明显提升。加大对财产查控、财产处置等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冻结金额达47.19亿元,查询股票3.12亿股,对执行案款实行“一案一账户”管理,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兑现。
开展重点专项活动。连续开展三个百日行动,锲而不舍开展执行攻坚,执行到位金额达281.62亿元。利用执行宣传专网,先后在运城、晋城等地组织5场全媒体网络直播集中执行活动,发布“执行不能”和拒执罪典型案例,吸引上千万网民围观评论,生动展示执行攻坚声势,直观体现法律权威。
五、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引领,构建公正高效审判运行机制
坚定不移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健全完善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切实把改革成效体现在提升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上。
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不断完善审判管理监督机制,明确院庭长和审判组织司法权力清单和权责界限,确保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全面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2018年全省法院院庭长办结案件21.23万件,占全部结案的49.12%,同比上升121.16%。
积极探索编制、员额统筹管理。建立法院系统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省级调剂机制和员额比例省级统筹管理机制,从包括省高院在内的20个法院调整60个政法编制补充到8个市区法院,向案多人少的32个中、基层法院倾斜员额配置,破解部分法院人案矛盾突出的问题。
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积极落实庭审实质化要求,505起案件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当庭宣判一审刑事案件6265件,同比上升79.36%。在全国率先推出庭后会议制度,进一步优化完善刑事诉讼程序,保护被告人诉讼权利,提高刑事案件审判效率。
统筹推进相关改革落地见效。按照科学配置、提高效能的原则,理顺职能、整合机构,稳步推进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与最高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协作开展涉诉信访改革探索,在全国法院首家试行刑事申诉案件律师代理制度,50名刑事律师轮流值班接待信访当事人,5件刑事申诉案件进入再审程序。
六、以加快建设智慧法院为驱动,大力提升司法工作信息化水平
努力推进现代科技与法院工作的深度融合,加快智慧法院建设,积极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全面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全省法院逐步实现案件立案、审理、执行、归档全流程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全年共生成电子卷宗29.73万件。省高院被评为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法院十大创新案例。
努力提升审判管理信息化水平。省高院建设全省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逐月对全省法院审判质量、效率、效果等五类20项约束性重点指标评比通报,全年审限内结案率达99.79%;员额法官人均结案144.57件,同比上升10.66%;案件审理平均时长55.8天,比2017年缩短38.8天。省高院被评为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单位。
不断深化拓展司法公开。持续加大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和整合力度,全年共公开各类案件36.7万件、审判流程信息3665万余项,推送短信29.6万条,公开裁判文书35.83万篇。全省法院直播庭审78813场,居全国法院第9位;省高院直播庭审1401场,居全国高院第1位。
七、以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统领,着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全省法院按照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全年共有141个集体、316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中央和省委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强化理论武装,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班”,教育引导全省法院领导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压实党建主体责任,省高院党组听取12家中院党组党建工作述职汇报,对6家中院及其下辖的基层法院开展为期2个月的政治督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不断提升队伍司法能力。广泛开展案例研讨、庭审观摩、裁判文书点评、实务技能竞赛等活动,让干警在岗位锻炼中增长实际本领。全年组织各类培训班105期,培训三级法院干警3534人次,不断增强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实际办案能力。
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汲取法院系统违纪违法案件的深刻教训,开展队伍集中整肃和“以案为鉴、筑牢防线”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切实整肃理想信念滑坡、责任担当不力、执法不严、作风不实、司法不廉、守纪不严等突出问题,严肃处理了132名违纪违法干警。
八、以促进司法公正公信为追求,自觉主动接受全面监督
全省法院始终把接受监督作为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主动向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健全与人大代表结对联络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出席会议、旁听庭审、见证执行。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实行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审结各类抗诉案件779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拓展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5547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86684件。全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87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利用微信、微博、手机App等多种渠道,加强与公众的互动、沟通。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全省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加快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为我省经济转型发展和社会安全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一是切实加强政治建设,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决将人民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
二是围绕大局履职尽责,积极服务山西经济转型发展。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认真开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按照“深挖根治”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供改综改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三是坚持践行司法为民,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加快诉讼服务中心优化升级,强化民生司法保障,深化拓展司法公开,完善司法救助,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四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公信力。进一步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地见效,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完善绩效考评制度。深化诉讼制度改革,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努力实现案件办理提质增效。
五是巩固攻坚决胜成果,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及时把“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的成果常态化、制度化,完善网络查控系统,织密信用惩戒网,提高执行信息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队伍。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加强法院系统党的建设,强化各级各类人员岗位培训,落实“四化”要求,增强使命担当和履职本领。认真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年”活动,深入开展队伍整肃,以零容忍态度清除害群之马,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新的一年,全省法院将在省委的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开创全省法院工作新局面,努力为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山西篇章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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