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对电信网络诈骗者严控使用缓刑
来源:中国长安网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9-03-15 08:34
中国长安网3月13日北京电(记者 郅硕)
围绕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的打击电信诈骗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罗国良接受采访并回答网友提问。
与传统诈骗案件相比,电信网络诈骗有什么特点?
罗国良说有四个典型特点:一是电信网络诈骗是背靠背式的新型诈骗方式,是一种远程非接触性犯罪,被害人是”只闻其声,不见其人”,手段隐蔽,花样翻新,比起传统诈骗犯罪迷惑性更强,也更容易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
特点二是电信网络诈骗很容易引发次生危害后果,有的企业钱被骗走之后停工甚至破产,还有的群众被骗了“养老钱”、“救命钱”,导致“雪上加霜”。
特点三是电信网络诈骗还诱发、滋生大量上下游关联犯罪,比如非法获取、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使用“伪基站”、“黑广播”这种犯罪,下游销赃,帮助转移赃款,形成完整的犯罪产业链。
特点四是“电信网络诈骗就像一个癌症病灶,四处侵蚀蔓延,恶化治安形势,败坏社会风气,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此深恶痛绝,反应极其强烈。”
人民法院采取了哪些措施,依法从严从快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罗国良历数:“第一,建立联动机制,最高人民法院为此专门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抓好案件审判,依法从严惩处此类犯罪分子。第三,完善法律适用,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制定出台了《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第四,重视法治宣传,除向社会公开发布典型案例之外,最高法还组织各级人民法院集中公开宣判一批案件。为有效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人民法院重视打击上下游关联犯罪,确保全方位全链条打击。”
罗国良介绍,人民法院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与普通的诈骗犯罪相比,存在一些差别:“一是不管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如何,对电信网络诈骗设置最低门槛,对电信诈骗从严惩处。第二,《意见》当中明确规定十种从重处罚的情形,只要具备有关情节之一的,在量刑的时候都应从重。第三,采用情节和数额相结合的模式,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从重量刑。第四,对于电信网络诈骗的被告人严格控制使用缓刑,尤其是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分子。”
为帮助人民群众提高反诈骗意识,罗国良还向记者介绍了“三不一要”口诀:“第一,不轻信陌生电话、短信、QQ、微信及添加朋友推荐,多问为什么,不要轻易点开;第二,不泄露自己相关的银行卡信息、相关私人信息及家人信息;第三,不轻易转账,不断了解银行卡知识,核实清楚之后再转账。”
“一要”就是一旦被骗,或者身边的亲朋好友被骗,一定要及时报案,而且要把证据留存清楚,最大限度协助公安机关破案,才有可能挽回损失。
据记者了解,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向各地征集了新一批电信网络诈骗案例,计划在今年上半年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