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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举办“改革创新 奋发有为”大讨论先进典型报告会

来源:山西检察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9-03-26 08:51

近日,省检察院举办“改革创新 奋发有为”大讨论先进典型报告会,报告会通过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开展,全省三级院院领导和机关全体干警在主会场、分会场分别参加报告会。

  


  省院案件管理中心副主任李晓波讲述了“全国先进工作者”、省院案件管理中心王拥政同志20多年来勤奋敬业、勇于创新,在检察业务统计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事迹;“全国模范检察院”阳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文莉、“全国模范检察官”太原市人民检察院驻市第三看守所检察室副主任周艳、“全国模范检察官”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五部部长曹迎春、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体二等功”闻喜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代表,闻喜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景晓霞作先进事迹报告。

  会议要求,要准确把握典型特征,精心组织学习,确保取得实效。全省各级检察院要以先进典型为标尺和榜样,对标一流,深入查找差距和不足,进一步解放思想、凝聚人心、勇于担当、奋发有为,把学习先进典型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强大动力,以大讨论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新时代“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会议要求,要强化任务推进,做好统筹协调,务求活动实效。各级党组织要继续按照活动安排,全面把握好大讨论的总体部署和重点内容,对照“六个破除、六个着力、六个坚持”,抓好各项任务推进,将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落到实处,责任到人,科学安排,统筹协调,将大讨论活动和“四大活动”、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内设机构改革、以及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将“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活动引向深入,推动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创新再发力、工作再抓实,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会议要求,要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突出重点亮点,实现检察工作“开门红”。各级检察院要按照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中央、最高检和省委重要会议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坚持“落实、稳进、提升”检察工作总基调,坚守底线、勇攀高线,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全力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大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以一流的工作业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