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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洪山:“五个坚持”助力实现“三大变革”

来源:山西高院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9-04-11 15:12

4月10日上午,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孙洪山一行莅临太原中院就信息化建设及应用工作进行调研并召开座谈会。他强调,推进信息化建设及应用工作,要坚持需求导向、集成建设、深度应用、前瞻规划、严格管理,以信息化建设推动法院工作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

  孙洪山一行先后视察了科技法庭、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网络集控、安防应急、扫黑除恶、廉政谈话等办公办案场所;观摩了远程视频提讯和庭审,详细了解该系统的实际应用情况;观看了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网上立案、电子签章、电子送达、庭审捺印、智能文书编写、电子卷宗一键归档等信息化应用演示。

  座谈会上,孙洪山重点听取了一线办案人员在信息化应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及意见建议,详细了解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电子送达等办案流程中信息化应用情况,围绕信息化应用规划、技术标准、运维安全、队伍力量等方面,与参会人员进行了深入探讨。

  孙洪山充分肯定了太原中院信息化建设工作,认为太原中院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基础好、思路新、步子大、工作实,取得了良好效果,为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提供了好经验和好做法。

  孙洪山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全省法院必须把推动信息化建设作为法院工作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的重要抓手。

  孙洪山强调,为了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及应用工作,要注意把握好以下五个原则:

  坚持需求导向

  工作需求来自法官,来自一线工作人员,涉及到审判管理、行政事务管理、党务管理等方方面面,要反复征求相关人员和部门意见建议,围绕服务办案、服务管理、服务群众目标,将相关需求植入信息化体系之中。通过健全完善信息化应用系统,充分发挥司法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的功能,努力为提高工作质效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和保障,让信息化建设真正能够为办案服务、为管理服务,为群众服务。

  坚持集成建设

  重点解决两个方面问题。一方面,上级法院要带动下级法院。省高院要对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进行科学统筹,使信息化建设集成化,好的成果要三级法院共享共用,以保持整个体系的完整性,切实解决碎片化和重复建设问题,使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用。另一方面,要解决各个公司之间技术壁垒问题。在信息化项目招标和应用过程中,加强跟相关公司协调,做好数据对接,打破壁垒,打通“瓶颈”。

  坚持深度应用

  要加强学习,加大培训力度,使干警成为网上办案的行家里手;要把整个审判流程、管理流程与信息化有效对接,把相关节点植入其中,通过技术手段简化使用难度,通过信息化代替手工工作;要界定法官、助理、书记员职能分工,将其职能嵌入审判流程的各个节点,以信息化深度应用实现管理集约科学高效。

  坚持前瞻规划

  最近省高院正在对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水平进行评估,目的是摸清山西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整体水平,搞清楚存在问题及建设方向。下一步,全省法院将海纳百川,择善而用,在学习、借鉴、整合、吸收全国先进法院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在总体规划时充分考虑信息化建设的前瞻性,实现智慧法院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坚持严格管理

  既要对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严格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操作,在提出需求、制定参数、招投标、项目建设等每一个环节中都要加强监督,规范运行,坚决防止发生廉政风险。也要认真做好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在信息化建设、应用、管理中,要健全制度,堵塞漏洞,保障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获得性,严防审判秘 密和工作秘 密泄露。

  太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魏民,省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丁毅、审管局局长邓一峰,太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侯晓东陪同调研,省高院和太原中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