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政法要闻 > 中央政法要闻 >

高标准推动专项斗争进入全国第一方阵

来源:山西政法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9-06-04 08:46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省委政法委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提升政治站位,勇于担当作为,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积极承担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扎实做好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推动落实等工作任务,为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发挥了重要作用。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重大阶段性战果,总体位于全国第一方阵,受到了全国扫黑办的通报表扬。

  做好参谋助手

  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三年的工作部署,省委政法委认真组织开展调查研究,结合我省实际,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制度性、规范性文件60余个,围绕压实责任、依法严惩、深挖彻查、综合治理、组织建设和宣传发动等重点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12类打击重点,把省委提出的“涉黑涉恶线索全部查实、黑恶势力全部打掉、‘保护伞’全部挖出、经济基础全部摧毁、长效机制全部建立”等“五个全部”作为工作目标,实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高位推动。

  今年以来,省委政法委按照全国扫黑办“深挖根治”和省委书记骆惠宁同志“再战再捷”的工作要求,提出了“打漏见底、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依法惩治、重点整治、深挖根治”的“三打三治”工作措施,推动全省扫黑除恶工作掀起了新的高潮。

  建立专项斗争信息数据管理平台,加强分析研判,动态掌握专项斗争发展态势,坚持一月一报告,一月一通报,及时向中央和省委报告专项斗争进展情况,向各级各部门通报专项斗争开展情况,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加强统筹协调

  省委政法委切实发挥专项斗争牵头作用,加强与各成员单位沟通联络和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斗争同频共振、有序推进。

  组织领导政法部门向黑恶势力掀起强大攻势,严格依法快侦、快捕、快诉、快审,严厉打击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与纪委监委建立“一制度两台账”等制度,推动反腐打“伞”取得明显成效。

  与各级组织、民政等部门共同推进社会治理,基层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组织协调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市场、金融、文物、教育等20个行业监管部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领域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有效挤压了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根据专项斗争形势需要,先后召开了13次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开展了2轮大型调研、1轮扫黑除恶专题培训,及时解决专项斗争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专项斗争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狠抓督促落实

  省委政法委狠抓专项斗争督导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成立了5个由正厅级领导担任组长的督导组,对11个市和30个成员单位开展了四轮督导,进一步压实了各级各有关部门的政治责任,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发挥了重要促进作用。

  认真做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整改工作,制定了《关于落实中央督导要求边督边改10个工作方案》,对中央反馈我省的问题清单和问责清单,按照一问题、一分析、一整改的要求,全部实施挂牌督办,建立整改档案,确保了全面整改到位,受到了中央扫黑除恶“回头看”督导组的充分肯定。

  建立案件评查会商制度,督促政法机关认真执行两高两部四个《意见》,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开展“抓市促县”工作,以战果通报为抓手,每月将战果通报各市和省直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加强工作奖惩,开展了2018年度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表彰活动,对工作突出的6个市101个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扬。

  对工作落后的1个市、8个县(市、区)和11个部门分别采取了通报、约谈、重点管理等问责措施,有效提升了工作进度和质量。

  下一步,省委政法委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认真履职,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完满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光荣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