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五部门联合出台意见加强司法所建设工作
来源:山西司法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9-08-16 11:04
为认真贯彻中央、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司法所在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加强依法治省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近日,省司法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按照“机构单设、编制单列、人员充实、职能强化、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基础设施、业务能力建设和经费保障,建设一个功能健全、保障有力、作用明显的基层司法行政综合工作平台,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意见》从十个方面对加强司法所建设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规范司法所组织机构设置,实行司法局、乡镇(街道)双重管理,以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规范了司法所名称。二是加强司法所内部考核管理,基层司法所的组织、人事及其工资、津贴和工作业务、装备设施等由县(市、区)司法局管理、考核、发放。三是加强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管理,由省司法厅会同省委编办对司法行政系统政法专项编制进行统筹分配,力争每个司法所平均达到2个政法专项编制。四是开展全省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统一招录工作,明确提出2020-2022年连续三年,由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司法厅等部门联合组织实施面向社会的省级统考统招。五是加强司法所人员配备,多措并举充实司法所力量,力争在2019年底达到每所平均3人,2020年底达到所均4人的水平。六是加强司法所工作保障。加大司法所经费保障力度,对业务用房不达标的司法所采取新建、置换、购买等方式进行升级改造,对专职和兼职人民调解员实施分类“以案定补”政策。七是加强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制定《山西省司法所外观及室内标识规范》,统一全省司法所外观涂装、标识标牌、内部设计,统一司法所人员工作证件。八是加强司法所队伍专业化建设,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省、市、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分别开展示范培训、骨干培训和全面培训。九是加强司法所信息化建设。确保省、市、县、乡四级网络互联互通,由省司法厅开发“移动司法所”和“智慧调解平台”并在年内推广应用。十是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统筹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做好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各项工作,力争实现矛盾就地化解不上交。
《意见》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顺应人民新期待和基层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新要求,统筹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把加强司法所建设作为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的基础性工程抓紧抓实,充分发挥新时代司法所工作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为建国70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