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加强培训促发展 提高职务犯罪检察业务能力和水平
来源:山西长安网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9-08-22 09:20
8月20日,全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业务培训班开班,省、市、县三级院的职务犯罪检察业务骨干156人参加培训,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闫绪安出席并讲话。
重要意义
这次培训,既是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省委骆惠宁书记“要坚持依法惩办职务犯罪,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指示精神,落实省院杨景海检察长“对依法惩办职务犯罪、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再部署,再抓实”要求的一项具体举措,也是省院在职务犯罪检察工作中落实“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的积极践行。新时代新形势给我们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更高的要求,要充分认识此次培训学习的重要意义,要有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起的责任感,坐不住的危机感,通过培训,丰富知识储备,转变工作理念,提升办案质效。
培训要求
要坚持问题导向,带着问题学、带着问题思考,积极主动地把学习到的理论、方法、技能充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要严格纪律,确保质量,通过学习培训,切实提高自身的业务工作水平。要互相学习,加强沟通和交流,达到共同提高、共同进步的目的。
要研究措施,为做优刑事检察、做好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贡献力量。要提升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积极配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把依法惩办职务犯罪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严把案件质量关,依法有力准确打击犯罪。要深化“法法衔接”机制,拓展良好工作格局,加强与监察机关的沟通协调,进一步细化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指定管辖、案件移送、退回补充调查等工作程序,规范案件的办理。要增强证据意识、质量意识,牢固树立“以案件质量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把案件质量放在首位,完善证据标准。
要积极推进“捕诉一体”办案新模式,整合办案力量,落实办案责任。要发挥主导作用,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工作,确保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发挥检察职能,主动延伸服务社会相关行业综合治理,开展以案释法,有针对性地提出健全管理监督制度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参与社会治理,提升治理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