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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解决执行难后,最高法表态“再出发”!

来源:中国长安网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9-08-23 09:41

中国长安网北京8月22日电(叶雨蒙)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阶段目标实现后,人民法院要重新定位、再出发,从五个方面继续保持执行工作高位运行。

  

  发布会现场


  今年7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加强执行难综合治理,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等作出重大部署。今天,最高法就全国法院系统贯彻落实《意见》的有关情况作出通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刘贵祥介绍,三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各地各部门关心支持下,“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

  刘贵祥指出,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巩固成果,必须建立长效机制。

  一要推进执行信息化向智能化升级,提升查控系统智能化水平,完善“1+2+N”执行信息化系统。

  二要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配合做好与“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以信用画像构建智慧执行模式。

  三要不断深化执行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建设,探索执行团队化办案新模式。

  刘贵祥介绍,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阶段目标实现后,人民法院要重新定位、再出发,从五个方面继续保持执行工作高位运行。

  一是强化善意执行的文明理念。坚持信用惩戒措施威慑惩戒和激励改正的双重功能,以精细化执行实现共赢,从源头减少纠纷发生。

  二是推进强制执行立法。围绕实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重新整合成一部相对比较全面的合成稿,确保按照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将草案报全国人大常委会。

  三是加大专项行动力度。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和涉及经济发展与稳定大局的问题,各级法院要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在今年第四季度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利剑出击。

  四是构建“诉源治理”机制。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打造现代化的立、审、执一体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

  五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各级法院要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建立常态化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机制,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下一步,刘贵祥通报,最高人民法院将通过司法巡查的形式,加大问责力度。各地法院要加强对贯彻落实《意见》的督促检查,加大考评问责力度,努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这一目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