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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举行首批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聘书颁发仪式暨特邀调解员岗前培训班开班仪式

来源:山西长安网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9-11-01 15:24

  10月29日上午,山西高院举行首批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聘书颁发仪式暨特邀调解员岗前培训班开班仪式,为首批聘用的55个依法成立的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和首批聘请的553名调解员颁发聘书。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孙洪山同志出席仪式并颁发聘书,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管应时,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曾涛分别讲话,副院长王书红宣读了《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聘请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的决定》,仪式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方剑锋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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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应时强调

  一、要深刻认识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重大现实意义。聘请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加入到多元化解队伍中来,就是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多元需求,推动各种社会力量在矛盾化解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要坚持执政为民,司法为民,认真履行为民解纷、为民排忧的任务和职责。之所以要邀请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和更多的社会力量加入到多元化解队伍中来,目的就是要借助大家的特长与优势丰富人民群众解决矛盾纠纷的方式,从而实现减少诉讼负担的目的;

  三、要秉持服务人民的意识,保持优良的工作作风和态度。特邀组织和特邀调解员走上工作岗位后,就必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尽心竭力地为人民排忧解难,守纪律、守规矩,始终做到公正为民,廉洁为民。

  曾涛在讲话中指出

  各类调解组织和和各位调解员,要有调解为民的崇高情怀,把依法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有依法调解的行动自觉,始终坚持依法调解,有效发挥法律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功能作用解纷止争;要切实发挥自身职业专长,为法官提供决策依据,为纠纷双方答疑解惑;要有舍我其谁的责任担当,对矛盾纠纷做到不推不拒,守职履责,最大限度予以化解。

  方剑锋在主持会议时指出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聘任特邀调解组织、调解员这项举措对于促进更多的社会力量在多元解纷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等方面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培训班围绕调解工作中常用的技巧及需要注意的问题等邀请专家进行了授课,取得了预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