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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打响百日追逃行动攻坚战

来源:中国长安网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9-11-05 08:26

  11月4日,全国扫黑办召开全国扫黑除恶百日追逃行动部署视频会,公安部副部长、全国扫黑办副主任杜航伟对公安机关开展百日追逃行动作出具体部署。他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扫黑办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开展好百日追逃行动,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确保春节前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公安部高度重视抓捕涉黑涉恶在逃人员工作,多次部署追逃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2018年12月10日至2019年3月31日,公安部部署开展为期3个半月的集中抓捕涉黑在逃人员专项行动,共抓获247人,10名A级通缉令在逃人员全部到案。

  ——2019年6月,公安部部署“云剑”专项行动,将追逃作为重要内容,行动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抓获涉黑涉恶在逃人员1.5万名。

  ——2019年7月24日和8月27日,公安部再次分两批发布A级通缉令,公开通缉100名涉嫌黑恶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等重大在逃人员,截至目前,已到案63名,其中涉黑涉恶犯罪在逃人员24名。

  ——公安部加强国际执法合作,加大境外追逃工作力度,先后从巴西、柬埔寨、泰国等地缉捕、劝返涉黑涉恶在逃人员234人。

  杜航伟强调,目前全国尚有涉黑涉恶逃犯4713人,其中,涉黑案件逃犯127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逃犯1436人,恶势力犯罪团伙逃犯1999人,其中不乏身负重案、潜逃多年的重大涉黑案件主犯。这些人如不及时到案,一批重大案件就难以突破,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也将受到严重影响。公安机关作为抓捕涉黑涉恶在逃人员的主力军,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扫黑办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开展好百日追逃行动,确保取得实效。


  加强组织部署,迅速打响百日追逃行动攻坚战


  公安部已将涉黑涉恶在逃人员作为下步追逃工作重中之重。各地公安机关要将此次行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举全警之力,集全警之智,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迅速掀起百日追逃行动高潮,通过开展百日追逃行动,助力涉黑涉恶案件侦办取得新突破,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入健康发展。

  ——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各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是百日追逃行动第一责任人,对本地追逃行动负总责,要专门召开会议,亲自研究部署推进措施。

  ——成立百日追逃行动指挥部,由公安机关扫黑办主任担任指挥长,具体指挥协调推进追逃行动。

  ——抽调警力,对在逃人员逐人成立追逃专班,想尽一切办法,穷尽一切手段,力争在行动结束前将所有在逃人员全部抓捕到案。对境外逃犯,要通过公安部国际合作局,进一步加强国际执法合作,加大境外缉捕力度。

  ——强化保障,在人员力量、手段资源、工作经费等方面对百日追逃行动给予倾斜。


  通缉督捕一批重大逃犯,形成强大震慑


  目前在逃的4713名涉黑涉恶逃犯是此次行动的目标逃犯,其中涉黑案件逃犯特别是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是追逃行动的重点攻坚对象。

  ——由公安部对1278名涉黑逃犯进行挂牌督捕。由省级公安机关扫黑办主任和市级公安机关一把手担任抓捕直接责任人,签订责任状,抓一个、销一个。

  ——公开通缉。公安部将分批确定50名重点在逃人员发布A级通缉令。今天首批对20名重点在逃人员发布A级通缉令。对公安部A级通缉令逃犯,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最高等级布控查缉,立案地省级公安机关一把手要亲自组织抓捕,尽快全部抓获到案。

  ——对3435名涉恶逃犯,由省级公安机关参照公安部的做法进行挂牌督捕。


  运用科技手段,提升追逃实效


  实践证明,科技信息化手段在追逃工作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前期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的“云剑”行动中,大部分在逃人员都是应用科技信息化手段抓获的。在此次追逃行动中,各地公安机关要进一步从科技手段和大数据应用上挖掘潜力,不断提升百日追逃行动科技含量,组织开展各类信息比对会战,提高预警和发现能力。

  ——充分发挥刑侦、治安、网安、技侦等警种数据资源和专业技术手段优势,统一指挥、整体联动,形成合力。

  ——积极运用人像比对、指纹、DNA等最新科技成果,开展深层次信息研判。

  ——充分依托大数据资源,创新方法手段,不断提高百日追逃行动实效。


  广泛发动群众,全力敦促投案自首


  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处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安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给在逃人员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近日,在全国扫黑办统一部署下,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通告》规定,在逃人员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前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还对包庇、窝藏在逃人员以及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等犯罪行为的处理作出规定。各地公安机关要将《通告》要求及时落实到位。

  ——大力宣传发动。要广泛张贴《通告》,并运用多种媒体手段大力传播,做到尽人皆知;要采取有奖举报等方式积极发动群众,努力营造追捕黑恶逃犯的强大声势。

  ——反复入户宣讲。要将《通告》内容逐人送达本地户籍在逃人员家属手中,反复入户宣讲法律政策,耐心细致的开展教育劝投。

  ——主动协调检、法、司等部门,切实将《通告》的有关政策落实到位。


  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考评奖惩


  公安部扫黑办要成立专班,定期对百日追逃行动进行调度,适时派出工作组赴各地督战督导。对追逃行动部署不落实、战果不明显、任务完不成的单位,上级公安机关扫黑办要主动进行约谈,督促限期整改。行动结束后,公安部要对排名前10位的省级公安机关予以通报表扬。各地也要在工作中注意发现先进典型,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立功授奖,对直接抓获目标逃犯的公安民警以及提供有效线索,为抓捕工作发挥关键作用的群众,要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