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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专题培训学精神 担当履职创新篇

来源:山西检察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9-11-13 15:26

11月11日至12日,省检察院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培训班,集中收看中央宣讲团报告会,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并进行了分组讨论。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景海以《坚定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履职自觉,助推落实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题进行专题辅导,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崔国红传达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并总结讲话,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闫绪安主持专题辅导报告会,副检察长王文娅,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苑涛,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郭普参加培训。

  


  省院机关厅级干部、全体干警,铁路运输两级检察院、派出院全体干警参加学习培训。

  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着力在深入学习领会精神上下功夫、求真知,坚持和完善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制度体系,把正检察工作前进方向。

  要着力深化改革创新,不断完善检察体制机制,持续深化配合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持续推进深化内设机构改革,持续扩大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使检察体制机制建设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实现检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要着力优化履职体系,积极构建新型的诉侦、诉审、诉辩、诉执关系,做强做实做好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敢监督、善监督和检察力量和检察智慧,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要着力强化制度意识,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带头执行制度、带头维护制度,形成“头雁效应”,把对制度的敬畏转化为行为准则,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中坚定制度自信。

  要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致力全面深化改革,强化担当意识,为推进山西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