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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社会治理,省市级政法委如何发挥作用?

来源:中国长安网 | 责任编辑:杨润丽 | 发布时间: 2019-12-04 09:35

中国长安网北京12月3日电(高杨清王晓蕾) 今日,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在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指出,要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狠抓落实,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宏伟蓝图变成美好现实。

会议提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完善组织保障措施,凝聚各方力量智慧,重点在于正确处理六种关系:

一是正确处理顶层设计与分层对接的关系,形成工作合力。中央政法委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做好顶层设计、政策制定、组织谋划等工作,尽快出台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意见,建立健全评价体系,为市域社会治理提供基本遵循、框架设计和方向路径。省级党委政法委要发挥组织推动作用,把工作重心放在上情下达、具体指导、经验总结、督促落实上,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指导意见。市级党委政法委要发挥主体主责作用,紧紧依靠党委和政府,健全平安建设协调工作机制,加大人财物保障力度,组织各方力量扎实推进。

二是正确处理统筹推进与分类指导的关系,确保精准实施。市域之间差异大、城乡发展不平衡,必须处理好统一性与差异性的关系,因地制宜、因情施策。中央政法委要选择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地市进行深入调研,解剖麻雀,总结推出一批适合东中西部各自实际、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社会治理模式,为不同地区提供更加切合实际的样板。

三是正确处理试点先行与面上推开的关系,增强示范效应。

四是正确处理制度创新与制度运行的关系,释放制度威力。要在制度思维上再强化,想问题、作决策、抓落实,要自觉从制度层面考量,提高用制度思维和方式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的能力水平。要在制度创新上求突破,多推出一些创造型、引领型的政策制度,通过制度创新推动实践创新。要在制度集成上下功夫,统筹推进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的市域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增强各项政策制度的耦合性,发挥政策制度体系的总体效应。要在制度执行上见效果,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

五是正确处理治理现代化与各有关工作能力的关系,提升治理能力。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着力提升“六个能力”。提升统筹谋划能力,善于运用战略思维、系统思维统筹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提高市域社会治理整体性、协同性。提升改革创新能力,善于用改草的思路破解难题,在新起点上实现新突破。提升政策把握能力,提高政策法律素养,善于运用政策手段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工作。提升科技应用能力,善于运用现代科技打造社会治理“撒手锏”,提升市域社会治理预见性、精准性、高效性。提升群众工作能力,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探索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新思略、新方法,增强组织群众、发动群众的本领。提升舆论引导能力,提升领导干部媒商,不断提高宣传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公信力。

六是正确处理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的关系,确保善作善成。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步步为营、久久为功。要实行目标化管理,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分解为可量化、可评价的阶段性目标,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推动各项任务落细、落小、落地。要实行项目化推进,每年都确定一批重点项目,明确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和具体措施,确保一年一个新进展、积小胜为大胜。要实行责任化考核,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综合治理)考评,与全国平安建设(综合治理)表彰挂钩,科学评估各类责任主体工作质效,以责任到位确保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