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宪法进农村"让宪法法律"活起来""落下去"
来源:黄河新闻网 | 责任编辑:杨润丽 | 发布时间: 2019-12-04 10:01
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2日,山西举办“宪法进农村”主题日活动,向农民朋友宣传宪法和涉农法律法规,让宪法观念在农村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公民和一切组织最根本的活动准则。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把实施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和全面贯彻。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对宪法进行了第五次修正,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理论观点和方针政策,特别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我国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写入宪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由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太原市农业农村局、晋源区农业农村局联合举办的“宪法进农村”主题日活动,主题是“深入贯彻实施宪法法律,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点宣传宪法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涉农法律法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法治乡村建设等内容,增强农民群众对宪法的情感认同,提高农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目的是通过向农民朋友宣传宪法和涉农法律法规,让文本上的宪法法律在农村“活起来”“落下去”,让宪法观念在农村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农村形成良好法治环境,全面提高乡村治理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开展“宪法进农村”主题日活动是加强宪法法律实施的重要抓手,是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我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农村基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旨在推动宪法法律深入人心,融入群众日常生活,让法治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广大农民群众要学法守法,增强法治意识,做到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自觉运用宪法法律维护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姚继广发出倡议:“让我们共同努力,深入开展宪法进农村入农户活动,为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宪法进农村”主题日活动现场设置法律咨询服务台,由省、市农业农村部门法律顾问回答农民群众的现场提问,利用电子屏播放“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以及相关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微视频,张贴宪法宣传海报,设立展台发放宪法和涉农法律法规资料,还为10个美丽宜居示范村代表发放法律法规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