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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新时代政法工作创新交流会提出新要求

来源:中国长安网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9-12-18 08:37

  原标题:第四次新时代政法工作创新交流会提出: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不断提升党领导政法工作的制度化水平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今年1月颁布实施,这是我们党建党以来关于政法工作的第一部专门的党内法规。《条例》颁布实施将近一年了,各地贯彻效果怎样,有什么亮点特色?长安君一直关注着这个问题。

  


  12月16日,中央政法委举办第四次新时代政法工作创新交流会,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交流推广有关地方政法委贯彻《条例》的经验做法,带动形成比学赶超、齐头并进的生动局面,提升党领导政法工作的制度化水平。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会上强调,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党领导政法工作的制度化水平,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工作制度、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作出新贡献。

  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主持交流会,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景汉朝、王洪祥、雷东生出席会议。6位省级和地市级党委政法委书记作了交流发言,6个省级和地市级党委政法委提交了书面交流材料。会议以视频形式开到地市级,全国省市两级党委政法委机关干部在各地分会场参会。

  长安君从会上获悉,《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各地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重视程度高,许多省(区、市)党委主要领导同志主持召开常委会、专题会议,高位部署推动。二是创新意识强,一些省(区、市)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创新,在推进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平安建设协调机制、执法监督等方面,创造了一大批新鲜经验。三是工作措施实,8个省(市、区)制定了贯彻《条例》的实施细则,有的在推动干部队伍管理、激活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制度等方面研究制定了务实管用的举措。四是实际效果好,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意识得到强化,党领导政法工作的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党委政法委的职责定位日益明确、作用日益凸显。

  会议结合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就贯彻《条例》、推动新时代政法工作迈上新台阶提出明确要求。长安君整理了会议笔记,在这里与大家学习分享。

  夯实贯彻《条例》的思想根基

  贯彻《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最根本的动力来自制度自信。要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认识和把握贯彻《条例》的重大意义,增强制度自信,凝聚制度认同,推动《条例》深入贯彻落实。

  ——贯彻《条例》是充分发挥制度优势的客观需要。党管政法的制度安排,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与西方政治制度、法治模式的根本区别和重要优势。《条例》第一次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条例》,就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管政法这一最高原则,最大限度地把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政法工作效能。

  ——贯彻《条例》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客观需要。《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对党领导政法工作立规矩、定方圆,对谁来领导、领导什么、怎么领导等重大问题作出全面规定,为党领导政法工作提供了总规范、总遵循,体现了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贯彻《条例》,就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制度意识,维护制度权威,不断提高党领导政法工作的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贯彻《条例》是推动新时代政法工作现代化的客观需要。《条例》系统集成了我们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政法工作的成功经验,对具有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为推进新时代政法工作现代化提供了根本保障。贯彻《条例》,就是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工作制度,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紧扣贯彻《条例》的根本要求

  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的领导制度是我国的根本领导制度。贯彻《条例》,最重要的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自觉贯彻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根本要求,将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政法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加强党的政治领导。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坚决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落到实处。健全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落实机制,完善政法机关政治督察等制度,确保党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加强党的思想领导。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制度化常态化,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忠诚履职尽责,凝聚起推动政法工作现代化的强大动力。

  ——加强党的组织领导。完善各级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党组(党委)的工作制度,加强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通过坚强有力的各级组织把党的领导落到实处。

  抓住贯彻《条例》的关键环节

  《条例》是“立柱架梁”性的,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地、落细、落实,关键是要结合实际,完善配套规定,突出抓好相关制度机制体制建设。

  ——创新完善统筹协调机制,探索建立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整合优化各方资源力量,更好地统筹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创新完善基层组织建设机制,激活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制度,全面配齐配强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确保基层政法综治维稳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创新完善干部队伍管理机制,认真落实好党委政法委派员列席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委员向党委政法委员会述职等领导班子管理机制。积极构建关系协调、运作顺畅、富于实效的政法队伍管理机制,推动政法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

  ——创新完善督促检查机制,通过健全综治督导、扫黑除恶督导、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推动解决政法系统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责不究等问题。

  掌握贯彻《条例》的科学方法

  充分发挥《条例》的制度威力,重要的是要掌握贯彻落实的科学方法。

  ——处理好“内”与“外”的关系。贯彻落实《条例》是全党的共同责任,但主体责任在党委政法委。各级党委政法委要把贯彻《条例》的主体责任扛起来,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抓,需要党委及有关部门支持的落实事项,要积极主动请示汇报、沟通协调,最大限度赢得支持。

  ——处理好“破”与“立”的关系。《条例》的贯彻落实,考验的是“破”的勇气与“立”的智慧,要敢于打破思维定式的局限,善于开拓创新,结合各地实际,创造性地研究制定贯彻《条例》的实施细则,创新政策措施,完善制度机制。

  ——处理好“点”与“面”的关系。坚持点面结合、以点带面,是抓好贯彻落实的一条重要经验。要总结交流经验,把一地的探索变成各地的有益借鉴。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上升为制度机制,让制度创新成果转化为工作优势。

  ——处理好“分”与“合”的关系。既要在一些重要制度建设、机制创新上取得突破,又要注重加强系统谋划,注重各项制度机制的耦合性和衔接性,充分发挥制度的集成效应和整体优势。

  提高贯彻《条例》的成色质量

  制度执行越有力、越坚决,制度优势转化为政法工作效能就越全面、越有效。要学在深处、干在实处,确保《条例》落地见效。

  ——学深学透。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和专题研讨活动,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提高贯彻落实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对表对标。围绕《条例》一系列重大制度设计,逐项对照检查,逐项推动落实。比如,《实施细则》没有出台的、配套机制没有建立的、工作措施没有落实的等,都要抓紧研究推进。

  ——自查督查。党委政法委要加大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的力度,及时发现贯彻落实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推动问题解决。善于借助党委督察部门的力量,适时对贯彻《条例》情况进行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