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办理推进会作典型经验介绍
来源:山西检察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20-04-24 17:41
4月22日,高检院召开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办理推进会。会上,山西、江苏、福建、河南、四川做了经验发言介绍。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雅清作典型经验发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紧盯大要案办理,努力提高大要案办理质效。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办理中央督办及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涉黑案件12件,8件提起公诉,其中,5件已判决,移交保护伞线索90条。这些案件的成功办理,引起强烈社会反响,彰显了中央、省委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社会环境、营商环境。山西省检察院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这12件大要案涉案罪名多、人员多、财产多、隐藏深、存续时间长、办理难度大。全省检察机关在高检院、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压实政治责任,着力攻坚克难,重点从一把手带头办案、省院统一指挥、争取党委支持抓起。中央督导的8起案件,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景海直接包案4件,办案中赴现场指挥,听取案件汇报,部署庭审预案,协调解决问题,其所督办的侯氏兄弟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被高检院确定为全国典型案例。省检察院对重大涉黑案件均成立专案指导组,全程实地跟进指导,重要法律文书逐一审核把关。主动向党委汇报,共提请案件协调会25次,研究案件定性、协同配合、财产处置等难点、堵点问题,所提意见均被采纳,有力确保案件依法推进。
全省检察机关坚守法律底线,坚决落实高检院“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的要求,从“证据要扎实、定性要准确、公诉有力度”三个方面打好大要案“法律战”。一是强化诉前指导。立足检察职能,结合大要案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特点,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诉前主导作用,实行“五同步”工作机制,即同步进驻、同步引导、同步审查、同步协调、同步跟进。二是严守法定标准。对多名与黑社会组织的关联性不强的犯罪嫌疑人,依法认定不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并交基层检察院另案处理。三是推行兵团作战。打破层层壁垒,全省统一调配办案力量,组成大要案大兵团作战团队。四是坚持有错必纠。8起中央督办案件有3起案件面临旧案再审、新案攻破、职务犯罪查处相互交织,办理难点大。省检察院坚持有错必纠,逐案审查,认真研判,逐一攻破,并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依法纠正。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深挖彻查,坚持“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与在办案件办理共同推进,同步审查,同步收网,确保打实打透、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一是坚决“打伞破网”。加强与侦查人员、审判人员沟通协商,形成查办线索合力。移交线索后,加强与调查单位配合,促进调查工作有序开展。这12起大要案中,发现并移交“保护伞”线索90条,目前已有多名人员被监委立案调查。二是精准“打财断血”。12件大要案涉案资产既有涉黑人员控股也有案外人员参股,既有企业的合法收入也有非法所得。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依法全面精准识别财产,引导侦查机关围绕财产来源、权属、数量、价值侦查取证,并“逐项核实”,依法提出处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