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对“三零”单位创建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来源:山西司法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20-04-27 09:12
省司法厅党委对“三零”创建工作高度重视,在今年全系统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的基础上,4月23日,厅党委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全省“三零”单位创建工作动员大会精神,研究制定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对做好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三零”创建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会议指出,在全省部署开展“三零”单位创建工作,是省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致力治晋兴晋作出的重大决策,契合形势发展、顺应群众期盼。全系统各级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把“三零”单位创建与平安建设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强化底线思维,落实创建任务,不断提升司法行政治理现代化水平,服务好全省安全稳定大局。
会议要求,要发挥职能作用,为全省“三零”创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要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在全省开展“防风险、保平安、促发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常态化,做到纠纷线索早发现、早预防,力争做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不上交、不激化。要加快推进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和集约化、一体化建设,为群众提供便捷、精准、普惠法律服务。继续开展“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提升服务质量效果和精准性,强化业务监管,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要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纳入《2020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持续加强重点人群法治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不断增强群众法治观念。
会议强调,要立足自身实际,分批、分类、分行业,统筹做好监狱戒毒系统、法律服务领域、特殊人群教育管理、厅属院校和厅机关及驻厅各单位的“三零”单位创建工作。要强化责任落实,全系统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统筹调度,定期研究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相关责任部门要根据省厅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制定具体贯彻落实举措,细化目标任务。要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宣传“三零”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实践要求,大力培育、挖掘、选树创建工作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全系统开展创建工作的经验做法。要强化考核问效,把“三零”创建纳入各单位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和平安建设考评范畴,进一步突出结果导向,树立以结果论英雄的鲜明导向,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对因责任不落实、防控不到位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为强化对全系统各单位“三零”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党委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组,下设5个专项工作指导小组,分行业、分类别,有针对性地统一开展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