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政法要闻 > 中央政法要闻 >

省检察院部署2020年第一轮巡视“回头看”工作

来源:山西检察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20-06-12 09:11

  6月9日,省检察院召开2020年省检察院党组第一轮巡视“回头看”工作动员部署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传达贯彻党中央、高检院和省委有关巡视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安排部署省院2020年第一轮巡视“回头看”工作。

  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景海作动员讲话。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崔国红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闫绪安宣读了《省院党组2020年第一轮巡视“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3个巡视组组长、副组长的任命决定和机关党委关于同意巡视组成立临时党支部的批复。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傅锐出席会议。

  1591924396134560.jpg

  党组书记、检察长、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景海作动员讲话

  会议要求

  01

  深入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的精神要义,切实增强做好巡视“回头看”的主动性坚定性

  充分认识巡视“回头看”的重大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把巡视“回头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重要抓手,把“回头看”的过程作为持续纠正问题、持续形成震慑、着力解决新问题的过程,督促被巡视院党组继续以自我革新的勇气查摆和解决问题,切实把巡视“后半篇文章”做好做扎实,确保党中央、高检院、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在全省检察机关落实落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02

  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切实把巡视“回头看”各项工作做细做实

  这轮“回头看”的主要任务就是“三个聚焦”:聚焦整改落实,对被巡视院党组巡视整改落实进行再督促,对巡视“全覆盖”成果进行再巩固;聚焦检察工作,对被巡视院党组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等“四个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推进被巡视院党组和党员干部在深化检察改革上担当作为;聚焦成果运用,对全省检察机关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整改成果进一步巩固拓展,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重点要做到以下“五看”:

  一是突出“两个维护”,看政治忠诚。着力发现和解决只表态不落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党中央、高检院、省委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是突出管党治党责任,看政治担当。督促被巡视院构建新的内部监督体系,使检察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能够处在更加严管的环境当中,进一步涵养风清气正的良好检察生态。

  三是突出新发展理念,看服务大局作为。进一步强化各级院党组、各级院干部的政治担当和大局意识,牢固树立平等、审慎、谦抑、善意、文明、规范的现代司法理念,努力为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更丰富的检察产品,贡献更多的检察智慧和力量。

  四是突出检察为民,看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推动以人民为中心融入每一项工作中,进一步把便民利民的司法工作做得更深入、更扎实,让人民群众在感受到司法公平正义的同时,也能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五是突出监督检查,看整改落实成效。聚焦上一轮巡视整改要求,持续强化对被巡视院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整改工作深入扎实开展,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

  03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定位,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回头看”工作扎实有效

  一是各级院党组要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各级院党组要认真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再盘点,进一步做好固强补弱工作,把巡视整改的过程变成解决问题、转变作风、促进发展的过程。领导干部要坚决把自己摆进去,从自身做起,从更高起点上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真正以履职担当的具体行动坚决践行“两个维护”。

  二是巡视组要严守纪律规矩,紧紧依靠被巡视院党组开展工作。参加巡视的同志要强化纪法思维、程序意识,把依规依纪依法作为一条红线贯穿始终,严格按党章、巡视工作条例和其他相关制度规定开展工作,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正确处理与被巡视院党组的关系,通过细致工作引导被巡视院党组、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坚决支持配合巡视组工作。

  三是省院巡视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做好跟踪服务。要注重抓好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帮助各巡视组做好情况通报、政策咨询、问题移交等工作。要提高服务意识,及时跟踪了解巡视组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回头看”工作顺利开展。

1591924422194164.jpg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崔国红主持会议

  1591924450978237.jpg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闫绪安宣读巡视“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3个巡视组组长、副组长的任命决定和机关党委关于同意巡视组成立临时党支部的批复

  会议采取电视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主会场设在省院机关,分会场设在各市(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