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学好用好修订后刑诉规则?最高检划重点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20-06-22 09:46
童建明在最高检领导干部业务讲座上强调
学好用好修订后刑诉规则
进一步规范检察权行使
6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领导干部业务讲座。
6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在以“《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下称《规则》)修订的主要内容解读”为题作业务讲座时强调,学好用好修订后的《规则》,进一步规范检察权行使,推进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体系和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建设。
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以“《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修订的主要内容解读”为题作业务讲座。
童建明首先就《规则》修订的必要性、简要过程和修订的基本原则作了说明。他表示,学好用好修订后的《规则》,是确保检察机关正确贯彻执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进一步规范检察权行使,做优做强刑事检察工作,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体系和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抓手。
童建明重点介绍了《规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和重点问题。
▶在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方面,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改革要求。同时,强化检察长、业务机构负责人的监督、管理职责,实现对检察官适度放权与监督管理的有机统一。
▶在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方面,强调切实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简化工作流程,提高诉讼效率,强化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实现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最大化。
▶在完善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的办理程序方面,明确了直接受理侦查案件的级别管辖,增加了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互涉案件处理的规定,确立了询问重要证人、被害人全程录音、录像制度,对管理案件线索的部门进行了调整。
▶在做好适用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的衔接方面,对监察机关移送案件的证据相关问题作出规定,细化留置措施与刑事强制措施的衔接,细化介入调查、退回补充调查、自行补充侦查的规定。
▶童建明还对《规则》完善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完善对刑事诉讼的监督,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等方面作了解读。
童建明强调,要认真做好修订后《规则》的学习贯彻工作,有针对性地抓好学习培训,协调有关部门,从人员、技术、装备等各方面切实做好司法保障工作,积极研究解决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讲座上,童建明还对基层检察官通过检答网提出的涉及《规则》适用的多个热点问题作了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