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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积极开展“四个统一”建设 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开花

来源:山西法制报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20-07-08 16:43

  7月2日,记者从省司法厅了解到,我省将在行政执法领域积极开展“四个统一”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提高基层执法效能和规范化水平,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市县落地开花。

  统一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我省11个市、32家省直主要部门通过在山西政务服务平台建立的山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完善信息公示发布内部管理机制并加强动态管理,同时,在各市政府网站、部门门户网站开设行政执法专栏,将编制完成的5大类清单指南流程图及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制度进行公示,将已有的审批事项,行政许可等与行政执法相关的栏目和内容进行整合,实现行政执法专栏与山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链接,确保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示,实现统一信息归集、统一查询入口、统一查询方式,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高了执法透明度,增强政府公信力。

  统一行政执法指引。积极推动32个省直主要部门梳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建立的各项制度汇编为制度手册;建立健全重点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的执法依据、事项、程序、文书、用语等汇编为执法手册,坚持简明、易懂、实用、操作性强的原则,使“两手册”成为市县执法人员的操作手册和实用工具书。通过编制“两手册”,加强各执法领域统一执法指引,有力地推动基层执法活动依法、规范、高效、便民开展,切实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和规范化水平。

  统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要求,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在裁量权行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解剖麻雀”式调研,整理形成4方面10个问题,推动32家省直主要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执法实际,健全完善本领域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推动5000余家市县执法主体在规定的裁量基准范围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逐步合理细化,从而逐渐形成上下贯通一致、左右协同高效的执法自由裁量权制度体系,进一步推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统一行政执法资格管理。目前,我省已结合机构改革和综合执法改革,先后印发规范执法证件考试、申领、换发、程序、流程、发放6个管理制度,按照统一申领条件、统一审核责任、统一组织考试、统一制发证件的管理要求,组织全省22682名新申领执法证件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部署了山西省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系统上线,完成了全省7万余名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网上资格审核备案,组织2020年执法证件招标,已开始第一批证件制作,充分保障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全面履行执法职责,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