垣曲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法律文书质量提升年”活动推进会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刘檠 | 发布时间: 2020-04-17 15:30
运城长安网讯 为进一步促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4月16日,垣曲县检察院召开“法律文书质量提升年”活动推进会,研究部署具体工作措施。
会上,常务副检察长吴红萍传达了省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法律文书质量提升年”活动开展的通知》,案件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学习了《全省检察机关评选优秀法律文书实施办法(试行)》和《山西省检察机关法律文书质量评审实施细则(试行)》。
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向阳指出,省院开展“法律文书质量提升年”活动,有利于切实通过检察法律文书这个“小切口”,实现司法为民,实现规范和约束检察执法办案活动,提升检察办案质效,实现倒逼司法责任制落实,倒逼检察履职能力提升,争创一流业绩的“大作为”。同时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充分认识开展“法律文书质量提升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提升检察法律文书质量,实质是要提升办案质量,提升检察公信力和整体形象。要将责任落实到办案一线,压实到办理案件的每一位员额检察官。
二是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全面提升办案质效。在法律文书评选过程中,要突出评选重点,认真审核把关,创新评选方式,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揭短亮丑,本着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从文书中案件事实叙述是否清楚、释法说理是否充分、法律适用是否正确等方面进行评选,达到进一步提升检察公信力,展示检察机关良好形象的目的。
三是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做好综合协调,同时加强日常监管,通过案件流转、流程监控,对本院制作法律文书、工作文书实施动态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防止法律文书“带病出院”,确保活动落地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