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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不实信息,扰乱公共秩序被行拘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王云欣 | 发布时间: 2024-08-09 10:27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网上编造、传播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必将坚决依法打击。广大网民要依法依规文明上网,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8月8日

万荣县公安局

网安大队依法查处一起

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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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7月18日上午9时,赵某在家里刷抖音时,刷到一条“对XX吹口哨,被罚款300扣12分”的视频信息(该信息为虚假信息)。未对该视频内容真实性进行核实的情况下,赵某在本人网络自媒体账号对该视频进行转发,浏览量达1078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万荣县公安局网安大队调查,赵某的行为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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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万荣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赵某作出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来源:万荣公安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