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检察答卷:开创运城轻罪治理新局面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邱宝萍 | 发布时间: 2024-03-26 10:13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马晓哲)2023年,最高检应勇检察长、苗生明专委、省院杨景海检察长等领导先后来到运城检察机关实地调研轻罪治理工作,让我们跟随他们的脚步,看一看运城检察机关作出了哪些探索?取得了怎样的成效?
运城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按照最高检和省院的工作部署,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按照“123”即“一个理念、二项机制、三个平台”,成功打造了可借鉴可复制的轻罪治理体系“运城样板”。
一个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运城检察机关主动适应时代之变,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打造非羁押诉讼工作体系、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全力扭转了“构罪即捕”“一押到底”传统办案理念。在新理念的指导下,两级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在个案办理上定分止争、化解矛盾,维护公平正义,勠力修复社会关系,消除社会戾气,夯实执政根基,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两项机制:凝聚合力、诉源治理
(一)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机制
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机制系全省首创。社会危险性是决定捕与不捕的重要因素,也是最可变的、最不可控的因素,司法实践中缺少客观可操作的标准。运城检察机关构建的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体系将社会危险性以量化分值的形式表现出来,落实到制度上,以客观标准约束承办人的主观判断。目前,全市适用指标体系进行量化评估3958人,公安机关无一复议复核,亦无当事人上访申诉,足见指标设置科学合理,具有较强的释法说理性。运城市人民检察院也被最高检确定为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试点单位。
(二)保证金提存机制
为破解借轻微刑事案件漫天要价、裹挟法律的难题,缓解困扰基层检察院捕与不捕的“两难处境”,运城市人民检察院率先通过市级层面公、检、法、司联席会议会签了保证金提存工作机制。该机制通过综合考量轻微刑事案件嫌疑人的赔偿能力、被害人的实际损失等因素确定并由嫌疑人预缴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后,结合案情对其不批准逮捕。机制的出台,给承办人松了绑,让被害人放了心,也让嫌疑人享受了政策红利,确保“事心双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全市共适用保证金提存机制对66件84名犯罪嫌疑人不予批捕,共缴纳保证金387.2万元,目前矛盾均已化解,无一涉检上访申诉。
河津市院通过运用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机制、保证金提存机制办理的卫某某故意伤害案被被山西省检察院评为了“用心用情高质效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三个平台:数字赋能、精准监督
运城市检察院主动将数字检察与轻罪治理深度融合,研发应用了三个平台,让检察监督插上科技的翅膀。
一、社会危险性量化统计分析平台
该平台系运城检察机关独创,以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体系为基础,通过数据化分析,帮助检察机关掌握轻罪案件的发案规律,为及时发现问题、精准对下指导、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供强有力数据支持,推动运城检察机关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审查逮捕案件的数据落地。
二、非羁押诉讼监督平台
运城检察机关是全省首家在全市范围内同时使用“手机APP码+电子手环”双重监管模式的单位。通过对非羁押人员实时定位、在线传唤、在线打卡、脱管预警等监管功能,极大提升了对非羁押人员的监管水平。截止目前,已对1137名犯罪嫌疑人进行线上监督,无一人脱管失控,实现了“不关也能管得住”。
三、认罪认罚大数据分析平台
运城检察机关开发的认罪认罚大数据分析平台能够对全市两级院认罪认罚数据进行统一管理、分析研判,通过进一步规范同录行为,开展不定期抽查检查,实时动态掌握制度适用情况,增强了检察干警“镜头下”办案的自律意识,切实保障了当事人认罪认罚的真实性、自愿性,确保控辩协商的合法性,恰当性。
最高检、省院等各级领导在调研中对运城检察机关非羁押诉讼工作予以高度肯定,相关经验除被最高检2023年第一期《刑事检察工作情况》刊发外,还先后被最高检官网、《检察日报》等十余家媒体专题报道。2023年6月19日,全省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暨社会危险性量化工作现场会在运城市院圆满召开,江西、天津、陕西、新疆等省内外兄弟单位来院学习、借鉴,书写了推进轻罪治理理念现代化的运城答卷。
下一步,运城检察机关将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在探索轻罪治理方面,迈出更大的步伐,展现更大作为,为推进山西刑事检察工作现代化探索更多运城经验、贡献更大运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