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开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来源:运城日报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8-04-13 09:42
2017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省委、省政府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运城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2018年1月10日向运城市反馈了督察意见。运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成立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市领导任副组长,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研究制订了《运城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要求,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以“改革抢先机,发展站前列,各项工作创一流”为总要求,以“走进新时代,建设大运城”为总抓手,上下一心、务实苦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生态文明理念统领经济社会发展,以更高的标准狠抓落实,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和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整改方案》提出,一是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首要任务,实施水、气、土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役,全面改善环境质量,圆满完成各项环保考核指标,着力建设美丽宜居新运城。二是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深入推进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加强统筹协调,督导调度,全面清零销号。三是确保长效机制有效形成。坚持目标导向,结合具体问题整改,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督察反馈意见的5条深化整改建议,举一反三,深入查找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其他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尽快补齐短板。
对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归纳整理出的六方面17大类问题,实行台账式、销号式管理,逐一明确整改目标,逐一细化整改措施,逐一确定整改时限,逐一落实整改责任,逐一整改核验销号。为做到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确保完成督察整改任务,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制定了六大类19个方面重点举措。一是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生态环境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全面夯实环保工作责任,强化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加大环保资金投入力度。二是确保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全面提高污水处理水平,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保护,加强对全市入河排污口的监管工作。三是持续推进大气环境治理。加快散煤污染综合治理,深入推进燃煤锅炉治理,强化面源污染防控措施。四是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范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严格“三烧”污染管控。五是坚持不懈推进生态修复。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管,加强对非煤矿山有效监管,规范垃圾填埋场建设运行。六是全面提升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水平。切实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明确了五方面组织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运城市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县(市、区)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严肃责任追究。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依法依纪追究监管责任。严肃查处地方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到有责必问、执纪必严、及时通报。三是强化整改销号。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对全部问题细化责任、督导落实、一案一销。四是严格督导检查。综合采取专项督察、明察暗访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进度。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五是及时公开信息。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按要求及时公开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