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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领导”,真骗子!民警千里追击涉诈嫌疑人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刘兰 | 发布时间: 2024-08-16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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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松赚钱的背后

却是万劫不复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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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季行动”开展以来,盐湖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重拳出击,持续加大电信诈骗犯罪打击力度,近日,成功侦破一起198万元的部督电信诈骗案件,抓获涉案嫌疑人5名,为企业挽回损失171万元。

  7月15日,刑警大队反诈中队接到一公司会计报案称,被不法分子冒充其公司领导实施电信网络诈骗198万元。

  接到报案后,分局党委高度重视,要求快侦快破,及时止损。办案民警立即投入到案件侦破工作中,通过对受害人提供的信息进行梳理,结合银行转账记录等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初步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7月22日,办案民警千里追击至上海,在上海警方的大力配合下,成功打掉一四川籍人员为主的流窜江苏、安徽、上海多地的涉诈犯罪团伙,先后抓获涉案嫌疑人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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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翔(男,29岁,四川省人)、阿某(男,30岁,四川省人)2022年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伙同犯罪嫌疑人李某帝(男,34岁,四川省人)流窜江苏、安徽、上海多地,通过在当地招聘网站上发布虚假兼职广告信息,以“会务公司购买苹果手机”为由高薪诱骗他人兼职提供银行卡,帮助境外不法分子跑分洗钱。违法行为人李某佳、宋某惠在明知银行卡不能出租、出借、提供给他人使用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翔等三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违法行为人李某佳、宋某惠被教育训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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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中哪些行为容易构成帮信罪?

  1、出售出借“银行卡”“手机卡”

  只要你出借的物品能够帮助犯罪分子进行支付结算,你就是“帮信罪”的打击对象。

  2、帮人刷单走流水

  这种行为能帮骗子把骗来的资金进行“洗白”,是构成“帮信罪”的常见行为之一。

  3、租借微信号

  这本质上是网络黑灰产业链为了借用普通用户身份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逃避监管追踪而布设的陷阱。

  4、帮助犯罪分子拉微信群

  帮助骗子建群并最终导致诈骗成功的人,本质上已经成为犯罪成员,为贪图小利而害人害己。

  5、为诈骗分子提供软件开发、技术支持

  比较常见的是架设GOIP设备,为诈骗人员拨打诈骗电话开“后门”。参与其中的通常是大学生、科技公司……

  来源:盐湖公安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