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交通违法行为亮剑
来源:运城新闻网 | 责任编辑:刘兰 | 发布时间: 2024-07-25 10:47
运城公安交警持续开展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
为全面推进全市道路交通“减量控大”工作,近段时间以来,运城公安交警全力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严查酒驾醉驾,超员超速,疲劳驾驶,三轮车违法载人,骑乘电动车、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各类影响交通安全与畅通的违法行为,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奠定良好的基础。
盐湖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向驾驶三轮车违法载人的群众宣讲交通法律法规。 葛崇收 摄
稷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查酒驾醉驾。(资料图片)
拒绝酒驾醉驾
别拿生命开玩笑
为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全力防范因酒驾醉驾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连日来,全市公安交警统一开展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在日常查处的基础上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全时段、全覆盖、无盲区,集中严查严管酒驾醉驾不松懈。
7月3日17时50分,临猗交警在国道209线与复旦大道交叉口,对一辆行驶异常的三轮摩托车拦停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梁某不仅提供不出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且满嘴酒气,语无伦次,初步检测涉嫌醉驾。民警对其采取控制措施,并第一时间作了采血化验。随后查出,梁某2022年就因酒驾被处罚过一次。经化验,梁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67.96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梁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时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又接受了罚款处理。
7月8日至14日,全市查处酒醉驾368起;7月15日至21日,全市查处酒醉驾207起,其中不乏二次饮酒被查的。“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酒驾醉驾的危害有目共睹,但总有一些心存侥幸的人,在挑战法律的底线,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当儿戏。
酒后驾驶的处罚标准: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12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通事故猛于虎,生命安全大于天”。为了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无妄之灾”,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驾驶机动车一定要时时刻刻遵守交通规则,切不可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如果不幸发生交通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积极救治伤者,及时报警和拨打120电话,尽可能将损害降到最低。
安全带=生命带
安全不容“卸带”
上车后,您会第一时间系上安全带吗?
“就开一小段是没问题的。”“不系也不一定被拍啊!”这些想法大错特错!当事故真正发生时,你可能连后悔的机会都没有!
7月3日,平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在茅津路查处两起未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当日17时16分,民警对一辆小型汽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乘坐人薛某某未系安全带,看到民警检查后慌忙将安全带穿过腋窝,民警看到这种情况后,立即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耐心解释了未系安全带存在的安全隐患。没过一会,在检查一辆小型面包车时,发现乘坐人许某未系安全带,当事人企图辩解,后在民警的劝导下正确认识到自己未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和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承认自己确实未系安全带。
7月17日,山西省公安厅交管局公布7起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降低道路交通事故伤害案例,提醒驾乘机动车出行要全员全程系好安全带。其中一起是:7月15日,王某驾驶晋M号牌小轿车行至闻喜县某路段,由于操作不当撞向护栏,因系安全带未受伤。日前,一小轿车驾驶员也因为系安全带的原因发生事故后安然无恙。几天前,这位驾驶员在河津市鑫光大道驾车由西向东行驶时和一辆正在掉头的大车相撞,车辆损坏严重,但驾驶人因为系着安全带,在遭到剧烈撞击后安然无恙,没有受伤。
安全带虽然看起来不起眼,却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车辆碰撞时安全带能对驾乘人员进行约束,避免驾乘人员与方向盘、仪表板等发生二次碰撞或飞出车外;与安全气囊配合,能够分散车辆碰撞时对驾乘人员的撞击力,减轻驾乘人员身体脆弱部位受到的伤害并有效降低伤亡率。系安全带有多重要?可以减少多少事故?调查显示,在正面碰撞事故中系上安全带可以使死亡率降低57%,侧面撞车时可降低44%,翻车时可降低80%。
民警提醒,安全带不是摆设,更不是系给交警看的,安全带就是生命带,关键时刻能保命。为了您的安全,在驾车出行之前,请务必系好安全带,不论前排和后排都要系。
人员“超”一个
安全“降”一格
祸从“货”起,险从“超”出。车辆超员、货车超载都是非常危险的。据统计,约70%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是因超限超载运输引发的,约50%的群死群伤性特大交通事故与超限超载行为有直接关系。因此,重拳整治超限超载十分必要。
7月14日,万荣县民警在辖区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面包车里挤满了人,涉嫌超员,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驾驶人打开后车厢门时,满满当当的一车人让民警吃惊不已。经查,该车辆核载6人,实载19人。据了解,车内拉载的都是附近打工的农民,因车少人多就想凑合着挤一挤。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责令该车驾驶人将乘客安全转运。同时,依法对该车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
你知道吗?微型面包车车身结构强度不足,制动性能和侧倾稳定性差,若超员行驶,会影响车辆的安全性能,加之农村地区道路狭窄,陡坡、急弯较多,容易发生侧翻、刹车失灵等问题。其中,无座乘客最危险。
超员乘客没有安全带的保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比其他人更易受伤,且受伤程度更严重。
民警提醒,驾乘车辆,人数一个都不能多;车上路,安全一点也不能少。希望广大驾乘人员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杜绝超员,拒乘超员车辆,莫让超员“挤走”您的安全。
另外,在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中,全市交警部门还查出不少车辆逾期未检验上路的违法行为。这些行为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不仅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还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飙车炸街”扰民
源头管控查处
近日,闻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有多名少年驾驶无牌越野摩托车“炸街”,不仅伴有巨大的轰鸣声,还不时有“翘头”表演炫技的危险行为,驾驶人疑似未成年且未佩戴头盔,十分危险。
接到举报后,城区中队民警结合辖区交通管理实际,通过分析研判,掌握改装车通行规律,开展了“拉网式”“地毯式”排查。经过摸排线索、分点蹲守,于7月3日将一“飙车炸街”少年团伙抓获,并暂扣越野摩托车5辆。
经查,参与“飙车炸街”的9人都是未成年人。民警对9人依法进行了查处,并逐一通知其监护人和所在学校,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严格履行监护人职责。同时,民警通过典型案例详细讲解了无证驾驶、不戴头盔及“飙车炸街”的后果,引导他们自觉抵制“飙车炸街”违法行为。9名少年承诺今后将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再发生此类行为,并签订了承诺书。
“飙车炸街”是指驾驶车辆以炫技、竞速、娱乐、赌博等为目的,在道路上超速行驶、追逐竞驶、频繁穿插变道、闯红灯、猛踩油门制造轰鸣噪声等严重危害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干扰市民生活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民警提醒,这种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害公众安全,造成严重后果。法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未成年人不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飙车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监护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来源:运城新闻网
记者:张君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