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外出聚餐 “切莫让情绪上了头”
来源:运城新闻网 | 责任编辑:王云欣 | 发布时间: 2024-08-02 10:23
炎炎夏日,外出聚餐
“切莫让情绪上了头”
夏季来临,各类“情绪中暑”症状频发,一言不合就翻脸动手。近日,从运城警方获悉,自“夏季行动”开展以来,警方持续加大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期间,就有多人因打架斗殴被公安机关处理。在此,警方也提醒广大市民,你以为打几拳或是撒个酒疯没啥大不了,其实这个违法犯罪行为的“成本”很高。
因为误会
两男子动手受罚
近日,运开公安分局禹都派出所值班民警接110指令——禹西路夜市有人打架。接到报警后,值班警组快速出警,现场制止一起禹西路夜市某烧烤店几人打架行为,有效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并将嫌疑人黄某、介某带回所内进一步调查。
经查,违法行为人黄某、介某在某烧烤店吃饭,同桌人员因琐事发生争吵,邻桌人员郭某等人发出笑声,黄某、介某认为邻桌等人是在取笑自己,便与郭某等人发生口角,争执过程中,黄某、介某动手殴打郭某,致使郭某受伤。
违法行为人黄某、介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酒后滋事
打砸饭店被拘15日
7月13日20时许,万荣县公安局里望派出所接到辖区某饭店老板报警称,店内有一名客人醉酒后打砸东西。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前往现场处置。到达现场后,民警迅速控制违法嫌疑人高某某。经查,当晚高某某在该饭店用餐,酒后与同桌朋友杨某发生争执。被人拉开后,高某某在烧烤摊上摔酒瓶、掀翻另一桌正在用餐客人的桌子,扰乱饭店正常经营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高某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行为,万荣县公安局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夏日经济
民警巡街“不打烊”
入夜后的河东大地,街头巷尾的烟火气逐渐升腾,闪烁的警灯和城市霓虹交相辉映。“白天打工,晚上闲着没事出来摆摊,补贴家用,有公安民警在一旁守护,心里踏实,很放心。”在盐湖区御沁园夜市摆摊的王先生开心地说道。这是连日来中心城区各夜市商贩的真实夜间生活写照。
记者了解到,在常态化布置街面动态巡控力量的基础上,运城市各级公安机关还针对商圈、广场、公园、景区等夜间活动频繁区域,叠加部署车、步、视、空四巡联动的多元化巡控力量,确保百姓夜间求助“一呼百应”。
“大家有话好好说,别因为一时冲动就动手,打伤要住院,打赢要坐牢。”7月29日23时许,在黄河夜市烧烤摊巡逻民警用诙谐的语言化解矛盾,成功劝阻了一起因醉酒欲引起的打架纠纷。该夜市的一名店主马哲说:“每天晚上警察都会来这儿转转、宣传宣传,治安秩序变好了,矛盾纠纷也少了,我们生意人很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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