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交警查处一起交通违法行为
来源:稷山公安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刘兰 | 发布时间: 2025-08-04 09:54
三轮车
作为一种常见的交通工具
对于短途轻量货物运输
是不可或缺的好帮手
可总有些人抱着侥幸心理
认为乘坐一小段路
多载几个人是没有关系的
实则是将自己和他人置于危险之中
7月30日,稷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中,查处了一起三轮车违法载人行为。

“师傅您好,赶紧把三轮车停到路边,驾驶三轮车载人是违法的,也很危险……”当日11时45分,民警在省道233线巡逻时,看见一辆无号牌蓝色三轮车车厢内搭载4名人员,驾驶座上驾驶人旁边还坐着一个人。民警迅速示意该车停在马路边,劝阻乘坐人下车。经询问,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均为某工厂的务工人员。民警当即对驾驶人和乘坐人开展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讲解了三轮车违法载人的安全隐患。经过民警耐心教育,该驾驶人与乘坐人深刻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及后果的严重性,保证今后一定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后经检查发现,驾驶人朱某(男,62岁,山东省济宁市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对朱某无证、无牌及违法载人三项违法行为处以合并罚款700元、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交警提示:三轮车载人既违法又危险,此类车辆安全技术标准较低,车辆转向、制动等安全性能普遍较差,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难以控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生命只有一次,容不得半点侥幸。切勿贪图一时的方便而置安全于不顾。一旦酿成大祸,必将追悔莫及。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通讯员:韩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