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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仲裁助维权 群众暖心送锦旗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邱宝萍 | 发布时间: 2024-02-06 16:23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安杜娟 石雅净)2月5日一早,连日持续降雪带来的寒意尚未褪去,地上的积雪仍未消融,当事人刘某便来到垣曲县人民检察院,送来一面“倾力为民办实事 情系群众解民忧”的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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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3月13日,刘某经人介绍到山西运城某公司承包的某项目部从事木工工作,该公司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4月2日,刘某在工作中不慎摔倒,当即被送往垣曲县人民医院救治,被诊断为左侧桡骨远端骨折,左侧尺骨茎突骨折,该公司为其垫付了医疗费用。出院后,刘某所受损伤经垣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经运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刘某为九级伤残,停工留薪期为6个月。刘某以此向该公司主张工伤赔偿,由于双方对赔偿金额存在较大的分歧,协商未果,刘某便申请法律援助。

  2024年1月22日,垣曲县法律援助中心依据与垣曲县人民检察院建立的“支持起诉+法律援助”机制,将该案件线索同步移送至垣曲县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初步审查后,发现刘某现处于停工养伤中,无劳动收入;其妻子无固定的工作,且家中有两名年幼的孩子需要抚养,家庭负担较重,认为刘某符合支持起诉的条件,依法受理了此案。为了查明案件事实,承办检察官对劳动合同、认定工伤决定书、伤残鉴定结论书等证据进行了详细梳理,联合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组织双方多次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为了让调解协议内容具有强制执行力,垣曲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向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支持仲裁意见书”,通过仲裁调解书确认调解协议的内容。后督促该公司配合刘某及时向垣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申请资料,仅用了5天,刘某便全额拿到了工伤赔偿款7万元。

  一面锦旗,不仅代表着当事人的感激,更凝聚着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肯定与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