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队伍建设 >

运城中院审监庭荣获“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来源: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责任编辑:本站 | 发布时间: 2017-10-13 16:16

  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继2008年10月获得“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集体”后,2017年9月再次荣获“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审监庭共有干警11名,员额法官3名,从2015年到2017年共审结刑事、减刑、特赦案件1374件,裁判文书上网数量和比例每年在全院名列第一,在全省名列前茅,监外执行管理每年在全省名列第一。

  一是对每一起案件都依法公正裁判。

  对每一起再审刑事案件都坚持公开审理,审判监督案件,时间跨度长,案情复杂,该庭坚持做好每起案件的庭前准备工作。有的案件很多被告人被关押在不同地方,合议庭成员完善每一个程序,坚持庭前会见每一个被告人,对证据通过庭前会议交流分析,新出现的证据能够一一调查落实,同时注重庭审调查和辩论,对证据严格把关、认真核实。案件合议时,合议庭成员都充分发表意见、阐明观点、坚持原则、认真评议,充分发挥合议庭整体作用,审监庭办理的每起刑事案件,都扎实公正,没有抗诉或被告人上访的情形,做到了案件最后的终结。

  二是率先在全国法院开庭办理减刑、假释案件。

  审监庭自受理减刑、假释案件以来,从2012年5月起对减刑案件中的金融犯罪、职务犯罪、黑社会犯罪等一些敏感、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进行公开审理,严格把关。在全国法院办理减刑案件尚未要求对三类犯罪进行开庭时,审监庭就先行对三类犯罪进行了开庭审理,在全国法院办理减刑案件开庭要求中走在了前列。

  三是最早建立了罚金、没收财产等财产刑管理制度。

  审监庭自2009年受理减刑、假释案件以来,就对减刑、假释案件的每一笔罚金建立了管理制度,给罪犯或者其亲属提供一个财政账户,把收取的罚金上交至财政专项账户,并根据犯罪情节、犯罪性质以及履行罚金、民事赔偿的情况考核减刑的幅度,这些在最高法院出台贯彻实施减刑、假释案件的细则前,该庭就已经开始实际操作了。

  四是监外执行(脱管漏管)工作持之以恒。

  监外执行工作交审监庭办理以来,全市法院召开动员大会,建立了监外执行承报管理网络,基层法院分管审监工作的副院长担任负责人,审监庭长为责任人,内勤为联络员,产生一个监外执行就报一个,中院汇总后报政法委脱管漏管办公室,并每月装订成册,多年来一贯坚持,受到了上级的多次表彰。

  五是注重刑事类案件的回访工作。

  审监庭办理的部分刑事案件,由承办法官跟进回访,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有的被告人出狱后,庭长带领承办人等关心他们对他们进行回访,鼓励教育他们重新做人,并对他们提出的困难给予适当的帮助。经常有被告人全家到审监庭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