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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精神宣讲走进盐湖区人民法院

来源: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 责任编辑:本站 | 发布时间: 2017-11-28 15:08

  11月27日,盐湖区人民法院全体成员在院党组书记、院长荆聪敏及各分管部门领导带领下召开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大会,盐湖区委党校讲师王新春就十九大精神深入浅出,条分缕析,为大家上了精彩的一课。

  宣讲会上,讲师王新春提纲挈领,系统地传达十九大报告及十九大精神“新”的地方,重点解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内涵和基本方略,要求广大学员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为司法工作顺利开展作出贡献。

  王新春在宣讲会上讲道:对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十九大报告有明确而深刻的阐述,强调这一重大思想是在“系统回答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形成的,是在“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中形成的;强调这一重大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

  宣讲会后,聆听了宣讲报告的法官及干警们反响热烈,大家纷纷表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有了新的更深入的认识。党组书记、院长荆聪敏强调:要在全院继续深入开展十九大精神宣讲与学习热潮,全院干警要统一思想,牢记使命,切实理解并将所学理论应用于实践,指导工作。此次宣讲会的召开,是十九大精神在法院的又一次的深入解读,宣讲报告深入浅出、入脑有心,既有理论高度、思想深度,又有很强的针对性、实效性,对推动全体干警及法官用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助力法院各项工作,具有重要启迪和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