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县检察院与绛县公安局召开侦查监督工作联席会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王英 | 发布时间: 2020-05-21 10:02
运城长安网讯 5月19日,绛县人民检察院与绛县公安局召开侦查监督工作联席会,深入交流派驻公安检察室侦查监督工作的开展。绛县人民检察院、绛县公安局班子成员及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参加了会议。
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是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是检察机关在刑事检察工作中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构建新时期新型检警关系机制的新模式。派驻公安检察室的设立,有助于统一执法理念和办案标准,促进规范执法和规范监督,共同提高刑事案件办案质量和执法司法水平,强化人权保障,维护司法公正。
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巩建明要求:一公安干警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检察机关派驻公安检察室工作的重要意义。二公安干警要主动接受监督。检察机关派驻公安检察室将侦查监督工作关口前移,促进公安干警更好地执法。三公安机关全力支持配合,为派驻检察室提供便利条件和保障措施。
检察官吕捷发言:派驻检察室旨在畅通公检两家沟通的短板,把一线的侦查思路和方向引深到诉讼审查中,把审查中可能发生的问题预判性地反馈到侦查工作中,推进协调沟通、监督引导的良性循环,形成合力达到刑事侦查诉讼顺利开展的目标。
检察长张志浩要求派驻检察室:一要规范引领。坚持“引导不干预、监督不失职、配合不越位”,注重在沟通中开展监督,在沟通中促进工作。二要公正执法。公正是检察工作、公安工作追求的终极目标,要让老百姓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体会到安全感和幸福感。三务求实效。在派驻工作中,创新体制机制,加强沟通协作,密切配合,不断完善工作方式,及时总结经验,全面提高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