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县举行行政执法证发放仪式并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王俊晰 | 发布时间: 2021-11-12 11:14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张志善)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11月12日,绛县在县委党校多媒体会议室举行了首次行政执法证颁发仪式,并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岗前培训。绛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崔滨出席并讲话。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利民主持。
活动中,首先为全县县直19 家行政机关、133名行政执法人员颁发了新版执法证。在工作人员高鸽的引领下,与会人员进行了庄严宣誓:……我将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严守执法纪律,自觉接受监督,廉洁自律,塑造严格、公正、文明的执法形象,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
新领证人员县司法局秦达、横水镇政府周建树分别作了表态发言,表示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状态、积极饱满的工作热情,牢固树立全局意识、责任意识、法治意识,以扎扎实实的作风,勤勤恳恳的态度,实实在在的措施,树立好自己形象,做好本职工作。
崔滨在讲话中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强化执法资格观念。要坚决落实《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的要求,取得执法资格后才能从事相关执法活动,未取得执法证件的人员则一律不得执法,坚决杜绝无证无资格上岗执法。二是强化执法程序观念。要重视执法过程法定程序的履行,在查清违法事实的同时确保程序合法,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程序正义。三是强化执法能力观念。要把提高执法能力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四是强化执法效果观念。要在严格执法的前提下,实行文明执法,注重说理式执法、指导式执法,注重说服教育,坚决杜绝为金钱或出于其他不正当目的的执法,通过文明执法, 使经济社会秩序得以良性运转。
县司法局党组成员韩新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导内容,结合行政执法实践,就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监督、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专题辅导,使参与培训的执法人员获益匪浅。
朱利民在总结中取强调了三点: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全面启用新版行政执法证件的重要意义,强化政治引领,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二是要强化法治意识,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决杜绝“随意执法、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等执法不公现象;三是要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按照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内容公开化、执法程序合法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行为规范化的总体要求,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