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点赞!运城中院审判监督庭获评全省减假暂工作表现突出单位
来源: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王云欣 | 发布时间: 2024-11-13 10:14
近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山西省司法厅、山西省监狱管理局印发《关于对“老病残”罪犯假暂专项活动以来减假暂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个人进行表扬的通报》,对减假暂工作表现突出的16家单位和25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其中,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获评“全省减假暂工作表现突出单位”。
通报表扬
近年来,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立足审判监督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宗旨,不断强化审理理念,切实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工作落实落细。
注重实质化审理,严把案件质量关
减刑、假释案件的庭审过程准确把握实质化审理的基本要求,结合罪犯主客观表现,围绕被提请减刑、假释人员所犯罪行、犯罪情节、认罪悔罪、实际服刑表现、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是否累犯等,结合刑罚执行机关的减刑建议、执行机关递交的证据、同监犯人的证言开展法庭调查,为合议庭准确判断被提请减刑、假释罪犯是否确有悔改表现提供实质性参考依据。2022年以来,共实质化审理减刑案件1376件、撤销减刑案件2件;实质化审理假释案件179件,其中准予假释170人,不予假释9件,有效避免了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的“形式化”“唯计分论”,减刑、假释工作多次受到省高院肯定。
召开宣判宣教大会,鼓励罪犯积极改造
减刑、假释是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举措,公开集中宣教一方面能让获得减刑的服刑人员感受到司法温度,珍惜改造成果,早日开启新的人生道路,另一方面能够让新入监服刑人员放下思想包袱、调整心态、真诚悔罪、积极改造,争取减刑、假释机会。自2022年至今,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在永济监狱多次参加宣判宣教大会。
建立假释回访机制,助力“浪子回头”
为激励罪犯积极改造,促进罪犯回归、融入社会,实现刑法的目的,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采取“五个一”模式对假释罪犯进行实地回访,即与各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进行一次座谈;与假释罪犯进行一次谈心;对谈话过程进行一次记录;对记录信息形成一份台账;对假释罪犯提出一项建议,全面了解假释罪犯在假释期间的矫正情况,强化假释工作后续管理,切实提高假释工作质效,促进罪犯积极悔过自新。
实现多部门联动,建立常态化机制
加强与监狱部门、检察部门等相关单位联动,共同开展常态化宣判宣教大会、假释回访工作、相关业务培训学习等,积极探索构建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多部门联动的创新经验,切实推动减刑、假释案件的实质化审理。
通讯员:马晓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