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容举报任性 坚决维权正名
来源:运城公安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王云欣 | 发布时间: 2025-05-20 10:21
4月25日,运城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到夏县公安局水头派出所,向受到诬告的户籍员何玲发放运公维权委字【2025】01号澄清正名告知书,为何玲进行维权正名。

维权经过
4月15日,夏县水头镇村民陈某在相关平台反映,其在水头派出所办理投靠户口迁入时,工作人员以“需要宅基地证”为由拒绝办理,指控何玲“多次推诿不作为”、派出所“吃拿卡要”等问题。运城市公安局党委要求督察支队进行认真核查,如属不实投诉,要坚决予以维权正名,并对诬告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市局警务督察支队迅速启动调查程序,通过询问当事人、调阅户籍办理台账,核查政策依据等方式,确认陈某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严重不符。根据《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及《山西省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实施办法》,运城市公安局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委员会经研究决定,为何玲进行正名澄清,并向其发放《维权正名通知书》。接到正名通知书,何玲表示将不负组织的关心和期望,一如既往地做好本职工作。
因陈某的不实反映,对户籍员何玲心理和精神造成一定影响,根据《山西省公安机关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威抚慰金发放办法》,夏县公安局向何玲发放维权抚慰金2000元,同时依法对陈某进行了批评教育。
维权启示
权威澄清与名誉恢复
警务督察支队以书面告知书形式,向何玲及其所在单位、相关当事人公开宣布核查结果,对其在户籍办理过程中严格依照《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执行行为予以肯定,不存在违规行为。此举不仅消除了不实举报的负面影响,更通过官方渠道为民警正名,彰显公安机关对恶意投诉“零容忍”的态度。
经济抚慰与心理关怀
依据《山西省公安机关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威抚慰金发放办法》,夏县公安局为何玲发放2000元维权抚慰金,用于弥补其因诬告遭受的精神损害。这一举措体现了对民辅警职业权益的全方位保障,将制度关怀转化为具体行动。
民警履职的现实意义
何玲作为基层户籍民警,长期坚守岗位服务群众,工作多次受到好评。2016年,她曾因帮助走失老人寻亲获群众赞誉,其专业素养与敬业精神在此次事件中再次得到验证。此次维权正名,不仅是对个体的保护,更是对全体民辅警依法履职的制度赋能:
一是消除后顾之忧。通过明确“诬告不影响晋职晋级”等政策,让民警在依法履职中敢担当勇作为,避免因不实投诉造成畏首畏尾。
二是强化职业认同。夏县公安局三年来累计为11名民辅警维权正名,发放抚慰金2.1万元,常态化机制有助于提升队伍凝聚力与职业荣誉感。
三是深化警民互信。公开透明的处理过程,既维护了民警权益,也向社会展示公安机关“有错必纠、无错必护”的法治形象,促进警民关系良性互动。
通讯员:许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