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制赋能!运城构建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复议协同闭环
来源:运城司法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刘兰 | 发布时间: 2026-04-24 09:52
为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推动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复议深度融合、协同发力,近日,运城市司法局结合本市实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印发《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复议工作衔接机制》(以下简称《机制》),以制度创新打通协作堵点、补齐监督短板,全面提升全市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与满意度。
《机制》坚持合法公正、程序正当、违法必纠原则,搭建双向联动协作平台;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开展监督可邀请行政复议机构人员参与,提升监督合法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行政复议机构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及社会影响较大案件时,可邀请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参与研讨、听证等环节,助力案件依法妥善办理。
《机制》明确执法主体不适格、程序违法、法律适用错误、裁量不当、违规执法等十类重点线索移送情形,规范全流程管理;行政复议机构需在复议决定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移送线索及材料,行政应诉中发现的执法违法问题参照执行;行政执法监督机构接收线索后十五日内开展核查,采取个案监督、约谈问责等措施,形成线索移送、核查处置、整改落实的闭环管理。
《机制》聚焦类案治理与源头规范,要求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定期梳理同类执法违法问题并形成类案分析报告,通过专项监督、文书督办、案例通报等方式,推动执法问题从个案整改向系统规范延伸;同时严守复议程序优先、不重复监督边界,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推行联合调解,实质性化解争议,减轻群众诉累、节约行政资源。
《机制》健全长效协同保障机制,建立联动普法与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双方共享典型案例、联合开展法治培训,强化执法人员业务指导与社会普法宣传;通过联席会议常态化通报工作、研判类案,持续优化协作效能。
今后,运城市司法局将以《机制》落地执行为抓手,通过刚性监督规范执法行为、高效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系统治理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法治运城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通讯员:王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