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队伍建设 >

运城法院野生动物司法救助基地落地夏县

来源: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王云欣 | 发布时间: 2026-06-08 09:51

在第55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运城市首个野生动物司法救助基地落地夏县。该基地是运城法院联动林业、生态等职能部门,深化生态协同治理、推进生物多样性司法修复的务实举措。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樊利明,夏县县委书记李雷出席活动。

1780883569344290.jpg

野生动物是生态系统的晴雨表,也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环境资源保护中,野生动物救助绝非“锦上添花”,而是生态修复不可或缺的一环。

夏县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发现,夏县省级野生动物救护点资金短缺、设备落后,导致部分具备康复条件的野生动物因得不到及时救治无法放归山林。为此,夏县法院统筹涉非法狩猎、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收缴的生态损害赔偿金,定向用于救助设备升级、药品采购、动物饲养保障,推动涉案野生动物保护从“事后救治”向“依法管护、全程保障”转变。

以此为基础,这一探索正式落地为常态化运行平台——生态环境司法替代性修复基地(野生动物救助)。该基地是依托环境资源案件替代性修复资金、定向赋能省级野生动物救助站点的平台,基地的正式运行,标志着运城野生动物司法保护、生态修复工作迈出专业化、实体化、常态化新步伐。

近年来,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深耕环资审判专业化建设,在全市推行生态技术调查官、专业人民陪审员双轨并行制度,取得了良好成效。此次活动特邀永济法院生态技术调查官、夏县法院环资专业人民陪审员代表现场交流履职经验,生动展现了“专业外脑”与司法审判深度融合的实践成果,也为修复基地后续运行中的技术保障提供了有益借鉴。

活动中,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场发布了2024—2025年度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司法案例的规范、指引、警示和教育作用,为全市同类环资案件审理提供精准指引,以个案公正守护生态公正。

1780883591550536.jpg

樊利明、李雷一行还实地调研了德兰度假村野生动物救护室、西阴遗址等地,详细了解了野生动物日常救助管护、本土物种保护、文物生态一体保护等工作情况。

运城法院将持续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府院联动机制为依托,做实恢复性司法实践,打通司法保护与生态治理衔接堵点,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司法屏障。

通讯员:靳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