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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县县委书记张宏志调研指导依法治县工作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杨润丽 | 发布时间: 2019-06-21 16:10

运城长安网讯 近日,夏县县委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张宏志带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相关人员,深入夏县禹王乡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禹王乡司马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就依法治县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夏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高学等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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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禹王乡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张宏志一行详细了解了调解中心运行情况、矛盾纠纷调解情况、调解人员补助落实情况。张宏志强调,由乡镇牵头,协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成立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这种模式非常好,关键要实用,发挥作用。不仅要有人,人还得能用,形成长效机制。要注意构建大信访格局,属于哪家解决的问题,要依法及时介入解决;不属于本部门解决的,要立即按程序移交。关键是问题要解决。选配的调解人员群众要信任、要拥护,在群众中要有威信。这决定调解的质量和效果。要按照每个乡镇至少2人的要求,配齐配强乡镇调解人员,及时足额发放调解补助,为依法化解社会矛盾、推进基层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发挥好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在禹王乡司马村,张宏志一行深入了解村里的法治教育、法治宣传情况,并观看了该村文明户评选专题片。张宏志强调,司马村是司马光故里,地处该县交通要道。我们在普法方面,尤其是乡村普法方面,还有很大差距、很大不足、很大短板。要提高干部群众的法治素养,全靠法治教育、法治宣传。近年来,夏县社会治理中出现的问题,80%以上都与法治素养有关。县、乡、村三级在学法、普法、用法方面都有待加强。要有一套体制、机制,法治建设的抓手在哪里?出台什么措施、搭建什么平台抓这个东西?有什么机制?这是一个很大的短板,要引起县、乡两级层面的高度重视。张宏志要求,所有工作都以人的素质为基础。全民普法,是打基础、利长远、久久为功的事,措施一定要精准,工作一定要量化、可考核。要有针对性,要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等结合起来,全面开花,点上要精准,工作一定要深入。

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张宏志一行先后深入违法处理大厅、驾驶员教育培训室、办案中心、指挥中心、法治宣传资料室等处,深入了解交警执法办案情况、交通卡口作用发挥情况、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情况。张宏志提出,公安交警大队新班子组建以来,克服硬件设施短缺、警力不足等短板,工作发生了很大变化,队伍形象和精神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群众口碑发生了很大变化,法治宣传氛围浓厚。尤其是组建文艺小分队下乡为群众送法,让群众易于接受,效果也很好。要切实汲取“4.1”等交通事故的惨痛教训,教育引导群众自觉规范道路交通行为,提高自律意识、法治意识,夯实道路交通安全的群众基础。在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七进”活动、实现面上全覆盖的基础上,要对重点村、重点领域、重要路口、闭塞的山区村庄等,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开展针对性的宣传,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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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组建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张宏志一行详细了解了新机构成立后的运行情况和涉及该部门的法律法规及执法情况。张宏志强调,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管部门职能很多,责任很重,要求也很高。首先,队伍执法要懂法、守法;另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落实到位。在开展常规宣传的同时,要组织点对点集中宣传,让市场主体懂得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张宏志要求,不能认为法治宣传教育是一种形式、可有可无。当前,一些干部群众法治观念淡薄,法治宣传教育不到位,自治、法治、德治不到位。推进依法治理,不能光靠执法,更要靠全民守法,靠内部内生动力。

调研期间,张宏志一行还深入夏县公安局禹王派出所,实地查看了办案区、民警食堂、会议室、集中办公室、综合内勤室,详细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查办情况,并就派出所机关建设提出要求。(卫朝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