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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市“七五”普法纪实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高佳琪 | 发布时间: 2020-12-07 09:55

普治融合 助力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永济市“七五”普法纪实

自“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永济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运城市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法治宣传教育总体目标,从组织领导、创新方法、重点普及,普治结合等关键环节入手,全面推进“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2019年,永济市被全国普法办表彰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

夯实基础,构建高效有力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系

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是做好普法工作的前提和条件。“七五”普法启动后,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和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组,统筹领导全市“七五”普法工作的开展。2019年6月,永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成立,委员会下设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负责普法工作的协调开展。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永济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市人大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的决议》,同时,市委宣传部与市综治办、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在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把普法责任落实到各级各部门,有效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各部门协调配合的领导责任机制,确保了“七五”普法工作层层有人抓、级级有人管。三是加强支持监督。将普法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评体系,建立年度专项述法制度,开展述法测评。同时加大经费投入,将普法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确保了“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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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载体、构建灵活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新格局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普法工作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在开展好传统的“法治大宣传”“法治惠民”“法律九进”等法治教育活动的基础上,积极创新载体、创新形式,具体做到“三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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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文明城市创建相结合。把“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作为宣传主基调,用公益广告的形式打造法治宣传和思想道德建设阵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入法治宣传之中。在城区规划“法治宣传教育一条街”、“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每季度更换一次宣传内容,在公共场所LED广告视频上循环播放法治信息;在10个镇(街道)开展法治教育示范村(社区)建设,把法治宣传融入文化墙设计,共设计创作文化墙20余万平方米;组建法治宣讲员队伍,进行常年有效的法治宣传,收到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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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媒体宣传相结合。以“本地方言、群众演员、身边故事、举案说法”为原则,拍摄法治微电影260多部,很多片子都是根据真实故事改编,通过身边人演身边事,很好地教育群众学法用法。微电影《打井风波》上报中纪委,获得上级领导好评;《赌徒迷返》入围全国法治微视频大赛;2017年,运城市在永济市召开文明创建现场会,法治微电影作为一项亮点工作受到与会同志的高度评价。永济电视台、永济报开办“法治永济”专栏专版,特别是在今年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市电视台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拍摄的“口罩诈骗、虚抬商品价格”等典型案例,有力地震慑犯罪和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永济报连续刊登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两高两部关于依法开展疫情防控法治信息,为永济疫情防控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打造“互联网+法治宣传”模式,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线上平台,打造全市新媒体普法矩阵。特别是抖音公众号,拍摄扫黑除恶、防止网络诈骗、交通事故、学习民法典等各类普法小视频80余部,粉丝量达10000余人。永济网红“永济贫飘”在抖音公众号上自导自演的扫黑除恶普法宣传,用通俗易懂的方言和夸张幽默的表演受到群众一致好评,成为法治宣传的一张亮丽名片。

和文艺宣传相结合。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戏剧家协会组建“法治文艺宣传队”,将法律法规编排成群众喜闻乐见的蒲剧、眉户剧目在十个镇街巡回演出;司法局印制法律读本9万余册,围裙、手提袋、纸杯4万余个,各部门根据各自普法内容,编排快板、小品、相声等,利用赶集、庙会等开展法治文艺下乡活动达200余场次。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在全市形成了“街头有画、电台有声、荧屏有像、报刊有文、网络有形、镇村有音”的法治宣传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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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重点,构建层次分明的法治宣传教育体系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为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社会管理各个层面,永济市在做好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四类普法对象,带动全市普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健全和落实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国家工作人员在线法治学习培训等制度。把宪法、党内法规、民法典列为党校必修课,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学法、守法、用法、护法方面的示范表率作用。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企业设立公司律师。

抓住青少年这个“重要群体”。认真落实《山西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确保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确保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在全市中小学校配齐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讲、以案释法和主题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的校园法治文化、法治教育主题活动。在开学第一课、毕业仪式中有机融入法治教育内容,使全市中小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树立法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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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基层干部群众这个“基层基础”。加强村(社区)干部法治培训,把法治学习列为村(社区)党员培训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村(社区)干部和党员法律素质,使他们成为学法用法的带头人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践行者。加强基层法治宣传队伍建设,积极发展“村第一书记和法律明白人”担任法治宣传员。组织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民政、扶贫办等职能部门,针对性地开展土地征用、承包地流转、农村“两委”换届、扶贫领域等方面法律法规的专题宣传教育,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在全市上下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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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行业、企业及社会组织这个“市场主体”。加强对行业、企业及社会组织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其自律能力,引导其树立爱国敬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企业经营人员、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其安全生产、风险防控意识,进一步规范企业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学遵守市场规则,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普治结合,构建全民尊法、用法的法治环境

法治教育是法治实践的基础,法治实践是法治教育效果的体现。为切实将法治精神浸润到广大人民群众心间,永济市坚持将法治教育与依法治市各项实践活动紧密结合,不断拓宽普法覆盖面,具体做到三个普治融合。

将法治宣传与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相结合。在推进“三零”单位创建过程中,在全市建立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对各类矛盾纠纷“分类受理、归口办理、协同处理、闭环管理”,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在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做到情理感人、事理明人、法理服人,化解一起矛盾纠纷,法治宣传教育一批人;同时建立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开通法律服务热线,连接山西法网,建立“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七五”普法期间,全市共受理法律咨询11500余人次,办理公证案件4000余件,司法鉴定案件850余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00余件,受援群众达14000余人,实现了基层群众对法律需求“电话能咨询、预约能上门、贫困能援助”的目标。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通过释疑解惑、析法明理,使每一次办案都变成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活动。

法治宣传与法治乡村建设相结合。在法治乡村建设上,以“乡村振兴战略”为载体,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和“十星级文明户”评比为抓手,坚持“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心治”六治融合,通过法治宣传、建设法治示范村、培养法治示范户、培育法律明白人。截止目前,全市共有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6个,其中,“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9个,运城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6个,法治示范户1000余户,法律明白人5000余人。

法治宣传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政府依宪行政、依法行政;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端正执法司法理念,改进执法司法作风,促进公正文明执法;组建法律顾问团,深入中小企业,了解企业法律需求,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矛盾和问题,帮助企业建立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加快推进“放管服效”改革,营造了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