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入刑十周年】盐湖交警切实开展醉驾入刑十周年大宣传大教育活动
来源:盐湖交警大队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21-04-28 15:55
4月26日,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宣传科民警深入辖区公交车站、加油站、汽修店、餐饮店、商场、家庭、快递公司广泛开展以“醉驾入刑十周年”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减少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弘扬现代文明交通理念,提高广大群众的道路交通自我防护水平,打造安全出行、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活动中,民警结合“打一场告别交通陋习的人民战争”和醉驾入刑十周年主题宣传活动契机,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
为了营造“醉驾入刑十周年”宣传氛围,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盐湖公安交警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
严防酒醉驾 · 进公交站点
民警走进圣惠路公交站点,针对公交驾驶员开展“严防酒醉驾”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向他们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折页,粘贴“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的宣传海报等方式,向他们普及交通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并警示大家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安全驾驶理念。
严防酒醉驾 · 进企业
在红旗西街顺丰快递公司,民警现场宣讲 “一盔一带”交通安全知识,详细讲解酒、醉驾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现场发放宣传资料以及面对面答疑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民警提醒配送员,要提高警惕意识,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严防酒醉驾 · 进商场
在黄河世纪广场,民警以“醉驾入刑十周年”宣传活动为契机,针对购物的商场群众,着重讲解酒醉驾违法行为的严重处罚以及醉驾对子女的严重影响,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警惕意识,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随后民警走进工农西街加油站、餐饮店、汽修店、蓝燕大厦十字路口、西留村住户家中,利用宣传挂图、警示贴提醒现场群众,要主动养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良好出行习惯。同时号召大家在朋友聚会时,对于开车的驾驶人要做到不劝人饮酒,提醒和监督亲戚、朋友不酒后驾车,人人争当“拒绝酒驾,安全出行”的号召者、践行者、劝导者、示范者,营造了浓郁的“醉驾入刑十周年”宣传氛围。
此次宣传活动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大家纷纷表示通过宣传,明白了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今后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一定会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远离酒驾,拒绝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