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县政法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 重点项目公告
来源:平安绛县 | 责任编辑:王英 | 发布时间: 2021-06-15 10:28
为进一步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绛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政法各单位研究制定了“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现向社会予以公布。
绛 县 县 委 政 法 委(6项)
(一) 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经济民生、农业农村三大领域违法犯罪和突出问题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对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频发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一个月的专项整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二) 持续深化“三零”单位创建。重点排查社会矛盾纠纷隐患、安全事故隐患、特殊重点人群,集中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为建党100周年保驾护航。
(三) 加快推进县乡村三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深化建设诉调、警调、检调、访调“四调”联动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开展矛盾调解员培训,提升矛盾化解专业能力。
(四) 扎实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制度化。坚持问题线索发现必查,黑恶分子露头必打。坚决把黑恶势力扼杀在“摇篮里”,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
(五) 深入开展企业周边治安秩序整治服务,保障全县开发区“三个一批”项目建设。推动政法单位落细落实服务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40条措施,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六) 全面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集合依法常态化治理大联动调度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信访问题综合接处中心、社会心理服务中心、“雪亮工程”视频“六大功能”,打造助力绛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维稳主阵地,形成一张“横到边、纵到底”的综合治理大网络,最大限度的让群众“只跑一地、只进一门、只访一次”,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事情。
绛 县 人 民 法 院(12项)
(一) 立案登记不拖延。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符合法定立案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立案,拖延立案。坚决杜绝拖延立案、增设门槛、搞变通限制立案等现象。
(二) 立案服务科技化。诉讼服务大厅配备诉讼服务自助终端设备、电脑和多功能一体机,为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法规查询、智能问答、法院导航等多项功能,同步开通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涵盖网上立案、跨域立案、诉讼交费、案件查询、诉前调解等功能,使“手机诉讼”“指尖诉讼”成为现实。
(三) 辖区立案便捷化。开通横水、安峪、开发区三个基层法庭立案窗口。凡属于本院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当事人均可就近到其住所所在地人民法庭或者立案庭提起诉讼,立案庭和人民法庭依法予以登记立案。
(四) 跨域立案全覆盖。落实“家门口起诉”新模式,人民群众可选择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或就近人民法庭办理全国范围内的跨地域、跨层级立案服务。
(五) 诉讼服务便民化。诉讼服务大厅放置各类案件起诉文书样式,以及刑事、民事案件的立案、审理、执行及申请再审指引等,帮助当事人了解法院诉讼程序和立案工作流程,指导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设置当事人休息区域,配备桌椅、笔纸、饮水机、水杯等,提供适宜等候和休息的环境。
(六) 分调裁审流程化。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构建简案快审的速裁程序。一是由立案庭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直接立案登记,同意调解的移送诉前调解团队进行调解,能够达成协议的予以确认;二是调解不能且权利义务清楚的案件由速裁团队进行速裁,适用小额诉讼的案件也由速裁团队进行审理;三是重大疑难案件由院、庭长员额法官审理。
(七) 诉前调解规范化。全面推广诉前多元化解工作,充分发挥“在线”解纷能力,方便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化纠纷。调解成功的案件,通过司法确认赋予强制执行力,实现化解纠纷“零”成本。
(八) 纠纷化解多元化。加强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各种纠纷解决方式的对接、整合,设立多元解纷办公室、诉调对接室等,与各行业调解委员会联合开展诉调对接工作。
(九) 鉴定案件提前办。鼓励引导当事人开展诉前鉴定,提前了解诉讼风险,合理确定诉讼请求。原告在提起诉讼前可以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庭申请诉前司法鉴定,或者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待证事实需要鉴定意见证明的,实行诉前鉴定。
(十) 保全申请线上办。对于诉前保全、仲裁保全及诉讼保全案件实行线上全流程办理,当事人通过登录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即可足不出户进行保全案件的申请。
(十一) 绿色通道优先办。开设涉军、涉农、涉弱势群体诉讼服务绿色通道,依法落实诉讼费用减缓免政策,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彰显司法关怀、传递司法温暖。
(十二) 诉讼缴费多途径。全面开通在线缴费,通过微信、支付宝、网银等方式实现诉讼费用网上收取,并指导当事人打印电子票据。同时保留线下收费窗口,对线上缴费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线下收费,最大程度便利群众。
绛 县 人 民 检 察 院(9项)
(一) 开展“一站式”便民服务。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职能,统一对外办理案件受理、控告申诉、业务咨询、国家赔偿、律师接待等业务,让群众少跑路;畅通群众信访工作,增设指示牌,开设无障碍通道,保持12309检察服务热线24小时畅通,提供便民物品及便民设施,为群众信访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 推动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严格实行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办理结果或进展答复,确保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工作,采取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多种方式进行化解,让群众在每起信访案件办理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深化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充分发挥检察人员法治副校长职责,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强化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帮助他们重回正轨、重返社会。开展未成年人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不断加强未成年人权益综合保护。
(四) 高效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畅通“一站式”司法救助渠道,深挖司法救助线索,全面落实“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工作机制,切实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将司法救助汇聚成温暖人心的法治力量。
(五) 大力开展公益诉讼检察活动。聚焦民生热点,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推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安全等领域办案全覆盖;妥善推进赡养类公益诉讼等新领域案件办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六) 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依法严惩严重侵犯民营企业财产、损害企业利益的各类经济犯罪;积极参与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做好依法不捕、不诉、不判实刑的“后半篇文章”;集中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工作,上门提供“法治问诊”,以更优检察履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七) 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加大行政生效裁判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力度,着力提升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办案质效。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创新妥善化解行政争议新途径、新方法、新机制,着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八) 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理创新。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击涉黑涉恶犯罪;突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紧盯办案发现的社会治理难题精准监督,及时、准确提出检察建议,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九) 持续深化普法宣传活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知识产权、禁毒、预防金融犯罪、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各个领域法治宣传,通过以案释法、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增强群众知法守法观念,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绛 县 公 安 局(6项)
(一) 居民身份证“就近办”。凡山西省户籍人口,在绛县任一派出所均可办理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业务和临时身份证业务。
(二) 出生登记“就近办”。凡父母任何一方属本省户籍人口,均可在绛县内任一派出所申请其新生婴儿出生登记。所需材料: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婴儿父母的户口页、身份证、结婚证。
(三) 上门服务。为辖区老弱病残、居住偏远、行动不便,难以到公安机关户籍窗口办理业务的群众,实行预约上门办户、上门采集人像信息和送证上门服务。
(四) 实行军人、老年人优先办理业务服务。优先接待、服务持有军人证件的人员和老年人,并协助老年人填写信息资料、办理相关业务。
(五) 节假日预约服务。节假日开通身份证办理“绿色通道”,返绛人员和学生可以通过拨打户籍民警预留电话预约办理身份证业务。
(六) 线上办理车管业务。在政务大厅、车管大厅设置专门柜台,开展车管业务办理前置性服务,采用线上办理为主、线下办理为辅、一对一为群众办理业务新模式,解决群众“多头跑、重复跑、跨地跑”难题,提升办事效率。
绛 县 司 法 局(7项)
(一) 实施“法律惠民工程”。县、乡两级定时定点开展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服务时间和地点: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信访局办公大厅),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各乡镇法律服务工作站(司法所),每周一上午。
(二) 开展“法律援助当天办”。实行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提供一次性完成法律援助申请服务。
(三) 设立“便民服务箱”。为了方便来访群众在节假日等非工作期间前来咨询申请法律援助、办理公证,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门口和公证处门口设立“便民服务箱”,提示来访者留下姓名,申请事项及来由、联系方式等,工作人员会在工作日第一时间与来访者联系,依法依规办理。
(四) 推行“公证预约服务”。对因特殊情况需要申请公证服务的当事人,通过提前预约,在约定的时间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五) 落实“首问责任制”。首次接待时,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当事人所需证明材料及获取证明材料的途径和方式,避免群众多跑路。
(六) 实行“公证温馨邮寄”。对平时工作忙没有时间到公证处窗口领取公证书的公证当事人,提供邮寄公证书到家服务。
(七) 开通“远程视频会见”。开通网上预约和现场预约两种方式,为本县在监狱服刑或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的家属申请在当地司法所远程视频会见,为群众提供“家门口”探监,发挥亲情帮教作用。
绛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