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执行和解方式 三起案件一日执结——盐湖法院开展执行“飓风行动”第一季(二十九)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王俊晰 | 发布时间: 2021-12-14 16:14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董千瑞)执行和解是我国民事执行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在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法院和缓解社会矛盾、减少执行对抗、确保执行效果、缓解执行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盐湖法院深入开展执行“飓风行动”中,全院执行干警苦干实干加巧干,打出“组合拳”,工作成效显著。法官刘艳红一天内连续执行和解三件案件,为申请执行人实现债权9.7万余元,用实际行动诠释着执行法官司法为民的初心。
据了解,在这三起执行案件中,有两件都系民间借贷纠纷,案情较为类似。刘艳红在了解相关案情后,及时通过电话、网络联系双方当事人,并告知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案件判决或裁定的法律后果,积极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沟通工作,协调安排对话,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12月13日,在刘艳红的主持下,两起案件的当事人均达成了和解协议,两名被执行人当场兑现6万余元现金。至此,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得以成功执结。
在结束了一上午的忙碌后,刘艳红及其团队干警来不及休息,马不停蹄地从盐湖区奔赴闻喜县,执行一起产品质量纠纷案件。
据悉,焦某与某公司产品质量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焦某要求某公司更换二十一片太阳能板以及相关配件。在到达执行现场后,刘艳红实地查看了太阳能板情况,并经执行干警多次释法明理和沟通协调,被执行人最终同意通过金钱给付方式履行法律义务,并现场完成转账,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刘艳红经过一天分时段、分批耐心释法说理,巧用执行和解方式,精准把握司法力度和温度,一天内将三起案件顺利执结,获得了当事人的称赞,提高了司法公信力,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