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法院开展执行“飓风行动”第一季(三十)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王俊晰 | 发布时间: 2021-12-17 15:27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董千瑞)“王法官的言行深深打动了我,我愿意履行判决确定的全部义务。”被执行人芦某如是说。12月16日上午,盐湖法院执行局法官王晋明顺利执结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通过多次耐心劝说,成功促使被执行人芦某携现金自动履行了4万余元案款。
石某与芦某本是夫妻,经协议离婚后,两人又因子女探视、抚养等问题产生纠纷,石某遂将芦某诉至法院,要求芦某按照离婚协议约定给付钱款。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芦某给付石某4万余元。逾期芦某未履行义务,石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王晋明第一时间与当事人进行了电话沟通,了解具体情况,缓和双方关系。在对案情进行分析后,王晋明认为双方之间对立情绪较大,如果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不仅不利于纠纷化解,而且可能让家庭间的纠纷再次升级。鉴于此情况,王晋明从化解矛盾的角度考虑,决定在办公室约谈双方当事人,劝说被执行人诚信履行判决义务。在谈话时,王晋明结合地方习俗,耐心释法悉理,寻求案件最佳的解决方式。经过两个多小时的面对面沟通,执行干警耐心、细致、专业的态度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一步步解开了双方的心结,二人心中的怨气也逐渐消除。最终,该案在芦某的自动履行下,圆满执结。
婚姻家庭纠纷案件难以执行,更多的原因是原夫妻双方心中存有怨气,拒绝与对方沟通。承办法官正是通过为原夫妻双方搭建沟通的桥梁,用法律做后盾,做矛盾化解的引导人,才成就被执行人自愿履行的良好结局。
释法明理促执结,自动履行暖人心。本案的顺利执结,仅仅是盐湖法院深入开展执行“飓风行动”工作成效的一个缩影。今后,盐湖法院将继续坚守人民情怀、站稳人民立场,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注重法律强制与释法说理相结合,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