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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查督导行动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王俊晰 | 发布时间: 2022-05-25 09:13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王文涛)为推进社区矫正各项法律法规的深入贯彻落实,促进运城市社区矫正管理教育和检察监督水平双提升,运城市人民检察院部署社区矫正专项检察活动,并成立专项检察督导组进行全程督导。5月17日至20日,督导组一行三人先后前往稷山县、万荣县、临猗县等地开展第一轮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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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导组与各县检察院相关人员进行座谈交流,听取各县社区矫正管理教育及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总体情况工作汇报,了解开展专项检察活动的实施方案、人员配备及进展情况。督导组对开展此次专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再强调,对专项检察的目标任务、检察内容、方法及工作要求做了详细解读,对社区矫正管理教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可能引发社区矫正对象漏管、脱管的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提示,与大家共同研究制定市县两级联合检察的重点内容和工作措施,确保此次专项检察和督导工作取得实效。要求各地充分发挥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标志性指标考核与平安建设考核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加强和改进日常履职方式,把社区矫正检察的“慢功细活”做在平时,形成常态化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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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导组还对各县的社区矫正信息采集室、心理矫正室、训诫约束室、矫正宣告室、工作档案室等场所进行了检查,了解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情况,听取社区矫正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关于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介绍,了解“山西省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矫务通”等“智慧矫正”平台的使用情况,询问了解司法局与检察机关、其他相关职能机关在衔接配合方面存在的困难,对社区矫正日常工作进行全方位的了解。

  督导组随机抽取了稷峰司法所、解店司法所、猗氏司法所进行实地检查,查看了相关工作台账,调阅了部分调查评估档案、部分已解矫和在矫社区矫正对象的执行档案及工作档案共计50余册,与个别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面对面谈话。重点对实施一类管理的、省外决定机关交付本地执行的、保外就医类暂予监外执行的、多次申请外出的、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受过训诫、警告、治安管理处罚以及使用过电子定位装置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检察,发现在交付接收环节因衔接脱节导致漏管的问题、发现因社区矫正对象未经审批违法外出或社区矫正管理人员违法批准外出等原因导致脱管的问题、发现在社区矫正日常监管、考核奖惩、教育帮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共计20余项。督导组对检察过程中发现的工作档案材料不全、日常管理不规范等轻微违法问题,依法提出口头纠正,对检察过程中发现的严重违法问题,督促县级检察机关尽快调查核实、收集固定证据,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或发出检察建议书,并落实好监督整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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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专项检察活动督导,是对社区矫正工作的一次检查,也是对检察机关履职情况的一次检验。通过此次专项督导,既进一步规范了社区矫正管理教育等执法工作,助推社区矫正向规范化、精细化、专业化发展,同时也增强了基层社区矫正检察人员的法律监督意识和履职能动性,全面促进了社区矫正管理教育和检察监督水平的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