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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 复议为民

来源:运城日报 | 责任编辑:王云欣 | 发布时间: 2024-07-18 08:52

运城市稳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发展工作纪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维持被申请人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RDM00202400220850011号《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盐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7月8日,市司法局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了该局近日就某公司劳务派遣工不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提起行政复议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层级监督制度,是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依法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一项救济制度,也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近年来,运城市不断探索建立完善各项行政复议制度机制,努力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复议专门队伍,建设公正、权威、高效、便民的行政复议体制。

  高效率推进

  扎实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

  2021年全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启动以后,市县两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统一思想,强化举措,狠抓落实,推进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为加强对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运城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应运而生,并制订出台了《运城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均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出台实施方案,确保改革工作在坚强的组织领导下扎实有效开展。

  在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下,2021年10月1日前,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职责全部整合完成,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市县两级完成一级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的改革任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在此之前,机构编制也划转到位。2021年9月,市委编办下发《关于市直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划转8名编制用于市本级行政复议工作,13个县(市、区)行政复议机构共划转编制51名。2021年11月,市委编办下发了《关于市县两级司法局加挂牌子的通知》明确,“市司法局加挂运城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牌子,各县(市、区)司法局统一加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牌子”。随后,市县两级司法局均加挂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牌子,并刻制了印章。2021年12月,市委编办下发《关于运城市司法局行政复议机构设置的通知》,在市司法局设立行政复议受理科、行政复议一科、行政复议二科、行政复议三科共4个行政复议科室,核定政法编制10名。13个县(市、区)司法局结合实际,设立行政复议股室承担县本级行政复议职责。同时,市县两级财政部门拨付专项经费,保障行政复议办公场所的落实和行政复议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据了解,改革前,行政复议管辖实行“条块结合”的选择性模式,即对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申请人既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其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改革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履行行政复议机构职责,有效解决了改革前行政复议机关过多、人力资源分散、案件分布不均衡、办案标准不统一、人民群众找不准复议机关等制约行政复议工作的体制机制问题。

  高标准探索

  建立完善行政复议制度机制

  为加强和改革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与应诉在解决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主渠道作用,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通过多种举措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完善各项制度机制,取得了良好成效。

  强化综合能力建设,提升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体制机制基本理顺以后,市司法局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举办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微课堂,通过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等,不断更新丰富他们的业务知识,提升队伍的综合理论素养。

  2023年8月8日至11日在绛县举办的运城市行政复议和应诉业务培训班,全方位提升了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办案水平和能力素质,使行政复议人员扎实掌握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所需的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和办案技能。市司法局在局机关遴选10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青年干部成立行政复议青年工作小组,充实行政复议案件办理队伍,推动本级行政复议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突破。同时,不定期组织召开行政诉讼模拟法庭和模拟听证等活动,持续探索创新,提升行政复议青年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加深他们对办理案件的理解,以案促学,以案促干。

  全面推进行政复议工作,发挥化解争议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制度机制。在原有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评议工作规则》《运城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和解)工作规则》等8项内部工作规则(试行)的制度机制基础上,建立1个市级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出庭应诉情况通报机制,司法建议抄送抄报机制,履行判决决定监督追究机制,部门复议、诉讼情况报告机制,复议和诉讼情况年度互通机制,判决、决定履行情况考核督查机制等6项工作机制。出台《运城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办法(试行)》,为公平公正办理涉企案件提供制度性保障。建立工作台账,持续加强对市场、环保、城市管理、土地、交警等重点行政执法领域的复议监督,确保行政复议决定依法、及时、全面履行。对于纠错类行政复议决定,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或建议书,要求行政机关限期报告重新履职情况。同时发挥好统计分析功能作用,对行政纠纷产生较多或集中领域,及时提醒行政机关做好行政执法工作。

  高起点要求

  多手段提升行政复议办理质效

  今年7月4日,市司法局分别就某公司对运城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和李某对运城市交通警察支队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两案组织公开听证。

  为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效,增强行政复议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市司法局全面引入听证制度。在对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组织听证会的基础上,努力将所有的复议案件全面进行听证,旨在通过听证程序,积极听取双方意见,全面掌握案情,不断提高案件审理水平。同时,主动进行公开。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和“运城司法”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行政复议案件决定文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为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我市成立了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复议案件,由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有关专家论证研究后,提出可行性意见。

  将调解贯穿行政复议案件全过程是运城市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一大亮点。全市行政复议机构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综合运用释法说理、类案指引、情绪疏导等柔性手段和多元化措施,合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从而实现“案结事了”。2023年,共调解、和解行政复议案件19件,促进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集体讨论是运城市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另一个亮点。为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审理评议会、审理办公会、联审会在复议案件办理中的作用,市司法局根据案件难易程度,组织召开相应的集体讨论会,着力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

  2023年,市行政复议局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41件。其中,告知其他途径13件,不予受理30件,维持行政行为24件,调解终止19件,驳回行政复议申请12件,责令行政机关履行职责8件,撤销行政行为7件,确认行政行为违法2件。

  为做好应诉工作,今年1月15日,市司法局向各行政机关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对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出要求。同时督促各行政诉讼案件承办部门依法做好答辩、证据材料收集提交、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工作。庭审中,通过参与庭审旁听全程跟踪了解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质证、辩论等庭审活动情况。庭审后,结合庭审情况,提出具体解决行政争议的方案,努力化解行政争议。2023年,市司法局办理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44件。其中,胜诉31件。

  今年6月6日,市政府党组中心组会上,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孙冬青以“正确有效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为题,给各行政机关负责人生动讲解行政复议法。这是市司法局落实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复议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纳入领导干部学习计划,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提升全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的又一举措。

  随着新行政复议法的实施,运城市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将以此为契机,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和水平,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复议服务。

来源:运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