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动殴打他人 违法被拘5日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王俊晰 | 发布时间: 2019-01-10 10:06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聂文玲 杨俊荣)冲动是魔鬼!因殴打他人,事情未得到解决,自己反被行政拘留五日。1月4日,新绛县公安局三泉派出所查处了一起殴打他人案件。
2018年8月22日8时许,作为车间管理人员的违法行为人张某因工作原因与受害人发生争执,继而发生肢体冲突,在被他人劝开后又手持木板将受害人腰间致伤。案件发生后厂方保卫科积极处理但调解未果。10月25日,新绛县公安局三泉派出所接到报案后,民警鉴于双方系工作原因发生肢体冲突,欲从源头化解矛盾,组织双方调解多次,亦未达成协议。12月24日,受害人的伤情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2019年1月4日,违法行为人张某主动到三泉派出所说明情况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第1款之规定,公安局对张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